The Road (Cormac McCarthy)

May 17, 2007 on 4:26 pm | In 书斋札记 | 1 Comment

当世界走向毁灭、周围不再有任何生命的迹象,唯独剩“我”活了下来,这样活着的意义在哪里?这是我在读Cormac McCarthy这本小说时,一直回旋在脑海里、挥之不去的一个问题。

近几年的普利策小说奖频频青睐上了年纪的作家,2005年以Gilead获奖的Marilynne Robinson,当时已年逾六十,今年获奖作品The Road的作者Cormac McCarthy,更是七十三岁高龄。Cormac McCarthy 出生于罗德兰岛一个显赫的律师家庭,在六个小孩里排行老三,很小时,他们全家就搬到田纳西州居住,他在那里上的天主教学校,后进入田纳西大学,主修文科(liberal arts),一年后,他加入美国空军,在阿拉斯加呆了两年,主持一个广播节目。退伍后,他重新回到田纳西大学,但没有获得学位又再次离开,之后全身投入小说创作,现居住在新墨西哥州。

Cormac McCarthy是一位离群索居的作者,很少在媒体上露面或接受采访,排斥参加公众活动、谈论自己的作品。在一次难得的纽约时报与他的访谈中,称他为一个“群居的隐士”(gregarious recluse),意旨他虽然有很多朋友,但喜欢过一种独处、不被打扰的生活。McCarthy的收入来源主要来自一些文化学术组织资助的研究金或文学奖金,如他曾因第一本小说The Orchard Keeper获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Letters,、William Faulkner Foundation和Rockefeller Foundation的奖金,1981年他获得MacArthur Fellowship,但这些资助终究微薄,他的小说销量也不算高,精装本卖不出五千本,所以McCarthy说,“他从来不怀疑自己的写作能力,只是他必须想办法解决写作时的吃饭问题”。据他第二任妻子的回忆,他们在田纳西Knoxville一个挤奶厂住了近八年,过着在湖里洗澡的“天然”生活,即使当时有人以两千美元的演讲费邀请McCarthy去大学谈他的小说,固执的McCarthy大概也不会心动。

McCarthy特别钟情野外生存/生活,大部分时间周游在美国西南各州得克萨斯、新墨西哥、阿利桑那及墨西哥边境等地,荒芜人烟的沙漠,一望无际、空茫苍凉的土地,对他小说创作有着重要的影响。当代评论者常把他与福克纳、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进行比较,这两位也是McCarthy个人觉得非常优秀的前辈作家(good writers),此外还有托斯妥耶夫斯基,另一方面,他对某些被外界公认的文学大家,不以为然,如普鲁斯特、Henry James,他觉得他们的作品不论及生与死的议题(doesn’t deal with issues of life and death),甚至都算不上文学。当然这个观点本身有待争议,不过它体现了McCarthy性格中执著、坚持自我的分明个性,我想,这也是这位老头强烈的个人魅力所在。

从1965年出版第一部长篇The Orchard Keeper以来,四十余年间,McCarthy笔耕不辍,迄今已创作了十多部作品,其中知名度比较高的,All the Pretty Horses,为他赢得1992年的国家图书奖和国家书评人奖,该书与之后的The Crossing和Cities of the Plain合称为边境三部曲(The Border Trilogy)。The Road《路》正好是McCarthy的第十本小说,属于科幻小说里的Post-Apocalyptic(末日小说)类型。“乡村之声”(Village Voice)称赞它是Cormac McCarthy“最纯净完美的寓言”(the purest fable)

故事描写地球在历经了一场末日灾难(小说没有明确交代是什么灾难,但从种种细节可推测大约是核子大战后的核冬天)后,人类文明被摧毁殆尽,仅剩的一对父子惟有不断向南行走,寻找温暖与活路的可能。天空中不再出现太阳、月亮、或者星星,只有凛冽大作的寒风和冰冷彻骨的雨雪。白昼被裹在漂浮的烟尘和灰烬里,必须带着面罩才能呼吸,夜幕降临,眼前的黑色是那种盲人的黑,令人恐惧。空气里弥漫着腐尸烂叶的异味,倒塌的桥梁,溶化的沥青,烧焦的马路,陷在柏油块里僵硬风化的尸体,出轨的列车,搁浅的轮船,弃置的房屋,到处是废墟,看不到一丝生命的迹象,只有被烤焦或枯死的树枝,和潜在危险的食人族。

所有一切的都是谎言,唯有死亡是确定无疑的必然。孩子的母亲不堪面对这样的绝望,选择了自杀。不愿放弃的父亲,带着幼小的儿子,推一辆超市的手推车,里面放着毛毯、油布、沿路找到还没变质的食物罐头,随身携带一把只剩一颗子弹的手枪,向南方不停跋涉。途中他们几度陷入饥寒交迫的绝境,几次又幸运的绝处逢生。一路上,父亲不时警惕着避开可能有人的足迹以求自保,幼年的儿子却常常寄望能遇上和他们一样的好人(good guys),父子间的分歧,成年人深谙世事的成熟世故与儿童的单纯天真,构成了小说人与环境之外的另一层矛盾冲突,不过作者并无意借此批评成人世界的自私势利,或歌颂孩子的纯真善良,只是真实而残酷的呈现了人处在生死存亡困境里自然本能的心理与反应。

不断向南的求生之旅,将父子俩带到了期望中的海边,可是茫茫的大洋,依然看不到任何生的希望,在海滩上停留数日后,他们继续前行。父亲的咳嗽日益严重,加上腿部受伤,终于不支倒下,处于惊恐中的儿子,在父亲的遗言下,拿着手枪,独自走到了路上。一个有妻有儿有女的男人收留了他,男孩被一个出现的女人搂在怀中,文学里女性以救赎者身份现身的意象,再次出现,人类也在此刻终于见到了重生的希望。

《路》的文体简洁富有感染力,几乎没有复杂的长句结构,都是短而精小的句子和短语,掷地有声,透出一股强悍不屈、坚毅不拔的硬汉风格,可能也是作者本人气质的某种流露。小说可以理解为对生死普遍意义的哲学叩问,同时它也带着浓厚的宗教启示意味。相依为命的父子,彼此而言,都将对方当作自己生命的全部、精神的唯一支柱、活下去唯一的理由、和一切的一切,故事一开始,醒来的父亲望着熟睡中的儿子,在心里独白:If he is not the word of God God never spoke。这里的父子关系,以及儿子的获救,是否预示着人类救世主的出现、具有某种Messiah的含义,从哲学抑或宗教的角度,都可以有不同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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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错的一本书,我正看了一半,不过….没有悬念啦!!!!嗬嗬

    Comment by Pascal — June 1, 2007 7:30 pm GMT-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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