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禁在“美国梦”里的珊尔达·菲次杰拉德
April 15, 2008 on 9:50 pm | In 命题做文 | No Comments给我一个主人公,我为你创作一出悲剧。
──F.司各特·菲次杰拉德
走到童话故事的尾声,从此我们将永远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像塔里的公主一样。
──1920年春,珊尔达婚前写给司各特的信中
囚禁在“美国梦”里的南方淑女:珊尔达·菲次杰拉德
文/LILY
藉着天生丽质,充当男人的缪斯,这是一则20年代美国丽人的生动广告。它给不谙世事的珊尔达·塞瑞描绘出一幅美好浪漫的前景,却使她终生禁锢其中,并一步步引她走向毁灭。
她与菲次杰拉德金童玉女的结合,没有在文学史上留下一段佳话,相反,在不少研究者和读者眼中,珊尔达是一个脾气乖张的疯女人、寄生虫,自私轻佻,贪图享乐,连菲次杰拉德后期的沉沦不振,也被自然的归咎于她的虚荣、嫉妒和神经质。
上述对珊尔达的责难,在男性居主导的社会历史里,并不新鲜。70年代后,随着女性主义运动的兴起,一些女作家开始从更富理解和同情的角度,为她辩护。珊尔达的悲剧,既缘于她性格中不可回避的弱点,也是男权社会里女性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失败和破灭。
苏珊·桑塔格:如她的独特和真实
February 19, 2008 on 5:34 pm | In 命题做文 | 1 Comment她是小说家、散文家、批评家,
她是导演,写剧本、拍电影、当评委,
她是激进的社会活动家、女权主义者,
她是二十世纪美国最具争议的女性,被誉为“公众的良心”,
也许再多的头衔都概括不了她,她是苏珊·桑塔格,独一无二。
艾尔玛·蕾维尔:电影巨匠背后被遗忘的伴侣
November 25, 2007 on 1:11 pm | In 命题做文 | 1 Comment希区柯克用两双手拍电影,其中一双是艾尔玛的。
──查尔斯·夏普林(知名电影评论家)
在希区柯克眼中,对他作品最大的褒奖是,“艾尔玛喜爱这电影。”
──希区柯克的多位合作者
艾尔玛·蕾维尔:电影巨匠背后被遗忘的伴侣
文/LILY
提到“希区柯克”,想到的是一个大提琴般胖嘟嘟的身影,是《后窗》《群鸟》《迷魂记》《惊魂记》《西北偏北》等一连串经典的惊悚悬疑电影。它已不仅仅是一个导演的名字,而成为一种电影手法的代名词,在这个名词背后,除了大名鼎鼎的的阿尔弗莱德·希区柯克,还有一个被人忽略和遗忘的名字:艾尔玛·蕾维尔,希区柯克夫人。
艾尔玛(Alma)一词,在拉丁语里,是“灵魂”的意思。
艾尔玛是谁?她比希区柯克晚出生一天,却早于他四年开始在片场工作。她是希区柯克五十四年的生活伴侣,更是他电影事业上最亲密的共事伙伴,从挑选剧本、作品改编、面试演员、到后期电影粗剪版的最后把关,她几乎参与了希区柯克电影每一步的制作过程。
寻遍学校和周围的市立图书馆,只找到一本希区柯克女儿帕特里夏与劳伦特·布泽劳合著的回忆传记《艾尔玛·希区柯克──男人背后的女人》。在这非常有限的资料里,我失望的发现,艾尔玛的一生平凡无奇,谈不上有惊天动地的作为,也没有大起大落的风浪,简单平顺得可以用几句话一概了之,可偏偏,从这波澜不惊的人生里,散发出一股谜一般的引力,就像希区柯克电影里的MacGuffin(通常指悬念故事开始时出现的一个莫名事物,能够一下子抓住观众的好奇心),驱使着我去窥探里面平淡的生活真相。
一,恋爱,结婚,从电影开始
1996年,纪念电影诞辰一百周年,由英国诺丁汉市的市长亲自揭幕,在市中几处与电影结下历史之缘的遗址上,竖立起纪念牌,其中一块牌子上写着:“艾尔玛·露西·蕾维尔,电影编剧,剪辑师,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爵士的妻子,1899年八月十四日出生于卡罗莱纳街六十九号。” 可惜的是,这块纪念牌后被人偷走,不复可寻,成了一桩悬而未决的偷窃谜案。不过由此我们找到了艾尔玛一生与电影密不可分的印证,用她自己的话说,她从小是泡在电影世界里长大的。
艾尔玛是家中的第二个女儿,出生后不久,全家搬到伦敦西部,出门拐角就是当时英国最大的特威肯汉姆电影片场(Twickenham Film Studios),父亲乔治在那里的服装部工作。小时候,她常喜欢骑自行车到片场找父亲,看到演员们工作时的情形,尤其令她着迷。此外,母亲露西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电影迷,她不理家人的反对,经常带着女儿到外面看电影,很快,艾尔玛对电影发生了浓厚的兴趣。
十六岁,当很多那个年代的女孩子,或待字闺中,或等着嫁作人妇、相夫教子的时候,年轻的艾尔玛却离开学校,在特威肯汉姆片场开始了第一份工作。虽然她的兴趣更多在表演和拍摄上,但父亲认为,她应该首先了解胶片如何剪切组接成一部电影的过程,于是,她成了剪辑室的一员。
枯燥无味的剪片没有吓倒艾尔玛,相反,她在片场快乐得像个小孩,不仅熟练掌握了专业的剪辑技术,被委任在原版的电影底片上直接操刀,而且经常主动帮手一些零碎的活计。很快,她获得片场的第二份工作,在剧组担任场记,负责每场戏的拍摄顺序和前后的一致性,它和剪辑一样,要求分外精细准确、一丝不苟的注意力和很强的组织能力。
在与希区柯克相识前,艾尔玛已参与过多部电影的制作拍摄,包括1918年(这时的希区柯克,甚至还没有进入片场工作)加入大卫·格里菲斯执导的《世界的核心》剧组。与美国电影人的合作,使艾尔玛较早的接触到当时走在时代尖端的电影技术,没想到的是,这些经历,在二十多年后,为她与希区柯克移居美国、转变风格、在好莱坞展开拳脚做了有利的准备。
婚后的艾尔玛很少提及自己的过去,希区柯克的编剧之一维特菲尔德·库克(合作有《欲海惊魂》《火车怪客》)这么描述道,“在第二次合作中,我对艾尔玛(和希区)有了更深的了解。我注意到,她从来不谈论自己,也不谈论她的过去。她曾经是默片时代的先驱,但对此她只字不提”。不过,关于她与希区相识、相恋的经过,在女儿帕特的书中有详细的讲述。
1921年,艾尔玛换到拉斯基明星公司的伊林斯顿片场工作。已有着五年多电影资历的她,算得上片场的前辈,新人见了她,都会点头致意,以示尊敬,可竟有一位捧着一大摞说明卡片的小伙子,完全无视她的存在,径直穿过片场而行,这使艾尔玛困惑不解。她与希区同在伊林斯顿片场工作了两年,但据艾尔玛回忆,这期间希区几乎从未正眼看过她。
之后不久,伊林斯顿片场倒闭,艾尔玛失业数月,正当她心烦意乱、焦虑踌躇的时候,忽然接到一个希区打来的电话,“我是阿尔弗莱德·希区柯克,我们手头正在拍摄一部新片,我是副导演,不知你是否愿意出任此片的剪辑师一职。”这部电影名叫《女人对女人》(Woman to Woman (1923)),它揭开了两人长达五十多年的合作生涯。
在希区柯克的的第一印象里,艾尔玛是个有几分傲慢自大的女人,这解释了头两年在伊林斯顿片场他对艾尔玛的冷漠。对英国男人来说,承认一个女人比他自己职位高,是件不可思议的事。因此,希区一直等到自己在电影界的工作地位超过艾尔玛,才终于主动与她联系。对丈夫这点大男子主义情结的理解和包容,或许也是婚后艾尔玛越来越低调的转入背后、默默支持希区的一个原因。
《欢乐园》是希区柯克首部独立执导的影片,也是他第一次与美国女演员合作,这使他十分紧张不安。每完成一个镜头,他都会谨慎询问艾尔玛的意见,“这样可以吗?”,这大概是唯一一次希区对自己的导演能力缺乏信心,在以后的拍片现场,人们见到的永远是那个镇定自若、胸有成竹的希区柯克。
1926年的《房客》是希区和艾尔玛合作的第一部在英国制片厂拍摄的影片(之前他们一直在德国拍片),也是被公认为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希区柯克”电影。可是制片商最初看完样片全无好感,甚至不决定发行,拷贝被冷落在架子上积灰。希区的导演事业眼看还没开始可能就要结束。
幽默是希氏电影里一个非常重要的元素,而实际生活中,他与艾尔玛达观开朗的人生态度,也令人钦佩欣赏。在《房客》出片不利、事业岌岌可危的时候,两人决定用一件生命中更重大的事件,来分散注意力,度过这个灰暗失意的阶段,那就是──结婚。
1926年12月,艾尔玛与希区在天主教堂宣誓完成婚礼。几个月后,基于《房客》一片的投资较大,制片商决定在伦敦一些不知名的小影院试映该片,不料随即获得观众与评论界的双重肯定,被赞誉为有史以来最好的英国电影,后来被多次翻拍。
二,“知道太多的女人”,希区柯克最亲密的工作拍档
1956年,希区柯克重拍自己三十年代的旧作《知道太多的人》(又名《擒凶记》),获得很大成功,在影片发行之际,希区巧借片名,撰写了一篇关于艾尔玛的文章,题为《知道太多的女人》,在谈及电影拍摄部分,希区写道,“她帮我阅读剧本,我有赖于她给的意见。比如《捉贼记》里,她帮我设计了追(车)一场戏的轮廓大纲。电影开机第一天,她总是亲自到场,有时会看样片,告诉我她的批评建议,每一条都合理明智。她对电影工业仍然保持着良好的触觉。”
在事业的合作上,希区和艾尔玛无疑是一对完美的电影夫妻。希区的助手佩姬·罗伯森形容两人的关系好像一颗橙子的两半,结合得天衣无缝。
1927年,有记者问新婚的艾尔玛,“什么是电影成功的关键因素”,她用了最简单的两个字回答:“兴趣”。电影成为她终身的追求,幸运的是,她遇到了一个与她同样将电影视为生命的希区柯克。
随着《房客》的意外好评和商业成功,两人在瑞士度完蜜月后,便一头扎进片场。希区已是独当一面的导演,相继拍摄了《戒指》《香槟》《蒙克斯人》《讹诈》等多部风格迥异的影片,其中1929年的《讹诈》是英国的第一部有声电影。艾尔玛仍主要从事编剧方面的工作,包括负责编写电影的分镜头剧本等等。
1929年,艾尔玛开始与希区合写剧本,1935到1938年间,两人马不停蹄,合作了五部重要的电影,《39级台阶》《特务》《怠工》《年轻姑娘》和《贵妇失踪案》,高产优质的速度,令人惊讶。在希氏作品以外,艾尔玛也与其他导演进行剧本方面的合作,获得不错的评价,但相形之下,她似乎更愿意与丈夫一起拍片,即使有时她的名字在工作人员名单里,被低估的列在“场记”而非“编剧”一栏下面,可对此,她似乎并不在意。
1939年,希区柯克受美国制片人塞尔兹尼克邀请,举家迁往好莱坞,展开其电影事业新的一页。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虽然艾尔玛·蕾维尔(由于婚前艾尔玛的名字在电影圈已有一定声望,所以婚后,她并没有照传统习惯改姓希区柯克)的名字仅仅出现在四部希区柯克的电影里(分别为《深闺疑云》《疑影》《帕拉亭案件》和《欲海惊魂》),但事实上,几乎每一部希氏的作品,特别是前期的筹备过程,都少不了艾尔玛的参与。
无论在英国还是在美国拍片,希区柯克每次收到有意向的小说或剧本时,第一关便是交给艾尔玛审阅。如果艾尔玛不喜欢,就当即否定,如果喜欢,则再由希区决定下一步的计划。
作为登陆好莱坞的第一部作品,希区为《蝴蝶梦》里第二任德文特夫人一角的演员甄选煞费苦心,整个过程中,他征询了艾尔玛和秘书琼·哈里森小姐许多意见,并将她们对每位应征者的看法反馈给制作人塞尔兹尼克。最后,琼·芳登得到这个角色。 对希区来说,任何一部电影,所有幕前幕后的工作者,都需要通过艾尔玛这最后一关,才算合格。
对自己的电影,希区柯克一向重视观众的反应胜于评论界的声音,但他最在乎的始终是艾尔玛的评价。在希区眼中,艾尔玛的喜欢,是对他电影最大的褒奖,反之,若艾尔玛对其中某个镜头表示疑义,即使是很小的细枝末节,也会让希区懊恼沮丧。
希区柯克对妻子的“言听计从”,绝非盲目。艾尔玛对电影敏锐的直觉和天赋得到多位希区合作伙伴的肯定。维特菲尔德·库克赞许她“有非常棒的想法,能够娴熟掌控剧本的结构,精通电影,并且和希区一样,深谙如何发挥悬念的功效”。而事实也证明,艾尔玛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对希区的电影是多么重要。
1960年,希区柯克开始拍摄《惊魂记》,据派拉蒙负责宣传的赫伯·斯坦伯格回忆,基于情节过于血腥暴力而决定采用黑白摄影,很可能是出自艾尔玛的建议。影片制作完成后,照例,在寄出拷贝前,希区先让艾尔玛审看该片。看完电影,艾尔玛对他希区说,“非常棒,只是你还不能把拷贝寄出去。”
“为什么?”
”因为在珍妮·李被杀、尸体躺在浴室地板的画面里,你注意到她喉咙有个吞咽的动作。”
试想,这么一部经过剪辑师、助理剪辑师、音响师等数位幕后制作人员表反反复复检查观看、最后定稿的电影拷贝,却没有人发现这个微小而严重的差错。因此,在《惊魂记》最后上映的版本中,本来一镜到底的这场戏,只能被切割成几个蒙太奇画面的组合。
三,家庭,普通人的生活
与希区柯克在镜头或众人前的自如相反,艾尔玛似乎对人群有着一种天生的排斥,这可能与她十一岁跟父亲上街观看爱德华七世的葬礼时,被人拽到在地的阴影有关,加之她不到五英尺的娇小身材,帕特认为,母亲也许是担心拥挤的人潮会把她轻易淹没或消失其中。
三十年代,希区在英国电影界的知名度,使他的美国之行,成为一件轰动的大事,在纽约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但是,当他们在好莱坞安下家后,夫妇俩选择尽量远离名利场,使一家人维持普通人的家庭生活和氛围。尽管家中雇有厨师,艾尔玛却坚持每每亲自下厨,而希区就负责晚饭后洗碗的活儿。朋友夸赞艾尔玛做的菜简单却很可口。他们也喜欢在家中招待朋友,但从不讲究场面的铺张奢华,他们极少接受好莱坞社交晚会的邀请,因为觉得无聊透顶。
对希区柯克而言,艾尔玛不仅是电影工作上不可或缺的助手,生活里同样是他最大的依赖。希区看到警察会紧张害怕得全身僵硬,因此,出门时都由艾尔玛开车,希区说自己是个很怕孤独的人,即使在看书的时候,也喜欢身边有人陪伴,而这个人,就是艾尔玛。
因此,当1958年艾尔玛被诊断出罹患子宫癌时,朋友们更加忧心的却是希区,失去艾尔玛,等于夺去希区一切的活力,难以想象希区将如何承受这个打击。庆幸的是,朋友的担忧没有成真。艾尔玛手术成功,逃离了死亡的威胁。1980年,希区柯克早于艾尔玛离开人世,两年后,她与希区在天堂相聚。
从默片时代先锋式的电影女性,到甘愿隐身在丈夫背后、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家庭主妇,是什么原因促成了艾尔玛的转变?是对家庭的重视、还是为爱情的牺牲,这些理由听着总似陈词滥调的乏味,倒是外孙女回忆祖母时的一段概括,道出了可能的谜底:她(艾尔玛)的自尊、自信,使她不需要靠吸引别人的注意来证明自己,也不会让别人的意见左右她的人生。她就是她,安于那个真实的自我,并真实的为自己而活。
参考书目:
O’Connell, Pat Hitchcock & Bouzereau, Laurent: Alma Hitchcock─The Woman Behind the Man, Berkley Books, New York 2003
(《优雅》杂志)
埃莉诺·罗斯福:落入凡间的丑小鸭天使
November 8, 2007 on 2:19 pm | In 命题做文 | No Comments她出身于纽约显赫的罗斯福家族,伯伯与丈夫都是美国总统,
她被杜鲁门赞誉为“世界第一夫人”,是上个世纪最受人敬佩的女性之一,
她作为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政治家、外交家,被载入史册;
而作为女人,光彩照人的背后,是相貌平平造成的自卑,是丈夫背叛带来的心痛,
忙碌、奉献、付出,成了她孤独心灵的唯一解药。
文/LILY
罗斯福家族在美国的历史,可以上溯到17世纪40年代,一个乘船来到曼哈顿岛新阿姆斯特丹的荷兰人,最早由他的两个孙子约翰内斯和雅各布斯分别在奥伊斯特贝和海德帕克建立起罗斯福家族的两个分支。埃莉诺·罗斯福与她的伯父、美国第二十六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都是来自奥伊斯特贝一支,而埃莉诺的丈夫富兰克林·罗斯福则来自海德帕克那支。从辈分上论,西奥多与富兰克林属于罗斯福家族的第八代,而埃莉诺则是富兰克林的远房侄女,但因富兰克林的父亲詹姆士在五十四岁时才与第二任妻子生下他,所以两人实际上年龄相仿,只差两岁。
从富兰克林·罗斯福踏上政途的开始,埃莉诺便尽心竭力辅佐丈夫的事业。当1921年富兰克林因患脊髓灰质炎而腰部以下瘫痪、无法行走以后,埃莉诺更是作为丈夫的代言人,替他出席各种公开场合的活动。1945年,富兰克林脑溢血去世后,卸下“第一夫人”光环的埃莉诺,并没有就此从政坛和公众的视野里消失。她被杜鲁门任命为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出任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主席,是《世界人权宣言》产生过程中一名至为关键的人物。
埃莉诺也是一位积极的女权运动者,致力提高职业女性的地位。她在肯尼迪总统主持下,担任总统妇女地位委员会(President’s Commission on the Status of Women)主席。但是,她反对美国宪法的权利平等修正案,认为这会损害到女性的权益,坚持妇女的平等应该建立在承认性别差异的基础上。
埃莉诺·罗斯福,这个从小因相貌平平而自卑敏感、内心深处充满被爱渴望的少女,最终凭着她超人的学识才干和独立博爱的人格魅力,战胜性格中的软弱、怯懦,成为二十世纪最受世人敬佩的女性之一。
一,没有继承母亲的美丽因子,平凡的外貌,给童年罩上阴影
埃莉诺的母亲安娜·豪尔·罗斯福是纽约名流社交圈里公认的美人,高挑、苗条、金发的她,在第一次的社交舞会上,便深深吸引了埃利奥特·罗斯福。两人的恋爱结合,被认为是天造地设的一段佳缘。可惜,这段受众人祝福的婚姻,美满得过于短暂。
埃利奥特·罗斯福与后来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虽然是亲兄弟,但两人性格迥然不同。西奥多果毅坚决,而埃利奥特却意志薄弱,缺乏恒心,沉迷打猎、运动、社交、玩乐,后来更渐渐染上酗酒的恶习,生活糜烂。
婚后第二年,安娜便怀上了身孕,因身体虚弱,长时间卧床休息。这期间,埃利奥特的母亲过世,仅仅相隔几个小时,哥哥西奥多的妻子爱丽丝又因难产而死,浓重的悲伤笼罩着整个家庭。随着分娩期临近,体弱的安娜越来越感到焦虑不安。夫妻两人都热烈盼望能拥有一个宝贝儿子,可生下的却是一个满脸摺子、长得不怎么可人的女孩。也许是父母隐隐的失望,加上之前家中亲人离去的阴霾,埃莉诺一出生,便好像被附上了某种莫名的负疚感,注定她在以后的成长中,必须努力弥补和偿还。
埃莉诺的童年生活在惶惶不安中,常常担心被责骂,担心自己不招人喜欢。自小,她就从母亲那里得到暗示,自己是个无可救药的丑小鸭,这个印象刻在她记忆深处,相随了一辈子。害羞腼腆、内向安静的她,缺乏同龄女孩天真愉快的烂漫与欢笑,在母亲眼中好像一个严肃古板的小老奶奶。每次,当母亲在人前招呼她“过来,小老太太(Granny)”时,羞愧的埃莉诺恨不得钻到地板底下。虽然多年以后,她凭着出众的学识和性格魅力,或用时下的流行语,即“气质”,征服了纽约及整个美国的上流社会,但是不漂亮的天鹅一生都没有摆脱丑小鸭的阴影,美貌的不足,像一根扎在心上拔不去的刺,时时作痛。
八岁时,埃莉诺的母亲死于白喉,当时父亲埃利奥特已是个整天烂醉的酒鬼,因此,埃
莉诺与两个弟弟一同由外祖母豪尔夫人监护抚养。被迫与父亲分离,给不快乐的埃莉诺蒙上了另一层忧伤。相比母亲冷漠严厉的管教,父亲的疼爱是埃莉诺童年最温暖的回忆。因此,年少时,她无法原谅母亲以酗酒的理由把父亲拒之门外,即使长大以后,亲眼目睹两个酒鬼叔叔如何胡闹得威胁到家人生命,虽然才终理解母亲当时所受的折磨,却依旧没有改变她心中对父亲的挚爱与袒护。
一年多后,埃利奥特因酒精中毒身亡,此后,埃莉诺终生带着父亲写给她的书信,反复阅读。偶像式的崇拜,使她不愿正视和接受父亲不负责任的真相,而父亲对她的期望──做一名高贵、勤奋、勇敢、忠贞的女子,却成了她日后生活的支柱与力量源泉。
父亲的去世,加深了埃莉诺个性的孤僻疏离,使她变得更加沉默寡言,而外貌的自卑,催生了她好胜好强的另一面。在学校功课上,她比其他女孩加倍刻苦,丰富的想象力,让她的作文常获老师的赞许。
十五岁时,外祖母把她送到伦敦郊区的一所寄宿学校。由于埃莉诺一出生时,母亲就雇了一位说法语的保姆照顾她,因此,她学习法语的时间比英语开始得更早。于是,法语的优势,使她很快在离家独立的新生活里如鱼得水,不仅成为学校里的佼佼者,更颇受同学与老师的喜爱,为她封闭孤独的心房赢得了稍许自信。
二,用奉献助人的快乐,填补内心被爱的渴望
高耸的颧骨、突出的门牙,埃莉诺从小就意识到造物主没有赋予她一张讨人喜爱的脸蛋。也许是对自己外貌不再抱有信心,埃莉诺从童年起,便开始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周围的人身上。
五六岁时,她帮着父亲给纽约的报童准备感恩节晚餐,和叔叔一起为纽约贫民区的孩子布置圣诞树,跟阿姨到医院做志愿者帮手,这些善心举动,使她对周遭他人所收的苦难有着深切体会。她在后来的文章里写道,”感到自己是个有用的人是我经历过最大的快乐“,”幸福在于对他人的付出,而非为自己的索取“。奉献、乐助的因子在埃莉诺的性格里萌发初生。
1903年,从英国回到纽约、正式进入上流社交圈的埃莉诺,加入一个名叫”青少年联盟“(Junior League)的社工服务团体,旨在帮助和关怀城市贫困居民,为他们争取应得的权利,调查童工、超负荷工作等剥削现象,并给社区的小孩免费上课,教她们舞蹈、健身操、缝纫等课程。埃莉诺对待这份志愿者工作,极其认真严肃,如果教课与社交舞会的时间发生冲突时,她总是毅然放弃舞会而照常去给孩子们上课。
帮助他人获得的快乐,带给埃莉诺巨大的成就感,也使她变得独立自信起来。一战期间,已是富兰克林·罗斯福妻子的她,奔忙于红十字会与海军部之间,负责各项后勤工作。她对公共事务的热忱和干练、独当一面的才能,令人刮目相看。诗人阿基博尔德·麦克利什在《埃莉诺·罗斯福的故事》的前言中形容,“这位睡美人终于苏醒了”。从此,埃莉诺不再仅仅满足于私人生活的安逸,她将余下的生命投身在争取正义、民权、同情贫弱者的公益事业中。
三,火的炼狱,她对富兰克林的出轨,隐忍了二十七年
埃莉诺和富兰克林,分别来自罗斯福家族奥伊斯特贝与海德帕克的两个分支,埃莉诺的父亲还是富兰克林的其中一位教父。两岁时,埃莉诺跟着父母拜访海德帕克的罗斯福家,淘气的富兰克林把埃莉诺驼在背上,在地上爬圈圈,这大概是两人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与富兰克林的正式相识,是在埃莉诺从英国归来以后。舞会上的频繁接触,使两人渐生情愫,热恋得难舍难分,1903年,私下秘定终身,可是因为富兰克林母亲萨拉的坚持反对,一年后两人才公开订婚的消息。
年少得意的富兰克林·罗斯福,活跃开朗,体力充沛,爱好运动,有一点埃莉诺父亲的影子。而向来沉稳持重的埃莉诺,正好与富兰克林形成互补,不时督促和纠正丈夫轻狂的疏忽。据一位友人后来回忆,一次早餐中间,埃莉诺询问丈夫是否收到某人的来信,富兰克林回答,“收到了。”
“那你给他回信了么,亲爱的?”埃莉诺继续问道。
“还没。”
“你觉得是不是应该给他回封信呢?”埃莉诺追问着。
“嗯,是的。”
“那你是不是应该现在就给他回信呢?”埃莉诺不舍不弃。
“嗯,我马上回信。”
可是,不同成长环境下导致的性情差异,也成了夫妻间产生摩擦的根源。虽然两人都是出身名门望族,但埃莉诺父母早逝,刚满十岁,就成了寄人篱下的孤儿,相形之下,富兰克林可一直是家中的宠儿,过着富奢无忧的生活。
喜欢户外活动的富兰克林,假期常带家人去加拿大坎波贝洛岛游船、冲浪,这对埃莉诺是个严峻的考验。她必须拼命克服从小对水的恐惧,不过她表现得很成功,即使在船行途中遇到风浪颠簸,她仍然保持镇静,面不改色,没有流露出一丝害怕。不久,她还学会了钓鱼。
可是,埃莉诺这些取悦丈夫的努力,并没有换来婚姻永久的保障。1918年,她在富兰克林的书信里,发现了丈夫与自己的社交秘书露西·默瑟小姐之间的风流韵事。十三年的婚姻关系陷入岌岌可危的境地。心碎的埃莉诺决定给丈夫自由,但是婆婆萨拉坚决不同意两人离婚,甚至威胁儿子,如果不断绝与默瑟小姐的关系,就将切断他的经济来源。
这场婚姻危机最终以和解收场,中间的原因,一说是富兰克林放不下心爱的孩子,二说,这位默瑟小姐是个忠诚的天主教徒,不可能嫁给离过婚的富兰克林,再次,母亲萨拉的压力也发挥了影响,但是在埃莉诺看来,迫使富兰克林转变的决定性因素,是因为他认识到,离婚会给他的政治前途造成毁灭性、不可翻身的打击。
不多久后,这位默瑟小姐出嫁成了拉瑟福德夫人,但后来的事实表明,她与富兰克林·罗斯福并未就此了断。1945年4月12日,接到丈夫突然去世消息、匆忙赶到沃姆斯普林斯的埃莉诺,得知的是更残忍的真相:丈夫临终前,陪在他身边的竟是拉瑟福德夫人。
虽然一直以来普遍认为,自从1918年埃莉诺发现丈夫不忠以后,即对富兰克林心灰意冷,两人从此维持着事业上合作、婚姻上名存实亡的关系,可是当1921年,富兰克林被诊断罹患脊髓灰质炎、卧床不起时,因为身边临时没有专业看护,埃莉诺每日睡在丈夫房间的沙发上,不分昼夜的服侍照料他,悉心为他擦身洗澡,这份无微不至的关心里,难道只有妻子的责任、而没有一点点残余的爱意吗?
富兰克林的出轨对埃莉诺来说,是一段难以启齿的伤痛。对此,她一直缄默不言,在1937年的自传《我的故事》里也只字未提,直到晚年,才与几位最亲近的朋友偶尔提及。她曾向友人吐露:“我有一个大象般的记忆力,我能够原谅,但无法忘记。”
四,与婆婆萨拉,从顺从到反抗,两个女人的战争
长得不够漂亮的埃莉诺,童年时,为了博取大人们的欢心,只有尽力学做一个听话、乖巧的小孩。这种顺从、讨好长辈的性格,在她婚姻初期、与婆婆萨拉紧张的关系中,扮演着同样重要的角色。
富兰克林的母亲萨拉是一位十分强势、骄傲,控制欲旺盛的母亲。从富兰克林与埃莉诺秘密订婚开始,她对儿子的这段恋情便有所保留,甚至强行将两人分开五个星期,希望借此冲淡儿子对埃莉诺的热恋。可是短暂的分离,没有如愿浇灭两人间炽热的爱火,于是,萨拉只好让步,接纳埃莉诺成为自己的媳妇。
一向敏感的埃莉诺,当然深知婆婆接受这门婚事的勉强。因此,在与富兰克林结婚后,她步步小心,时时在意,不仅百分百做好一个媳妇的本分,而且还充当起母子间的协调者。在欧洲度蜜月时,埃莉诺几乎每天都给萨拉写信,报告他们的行程,分享旅途见闻。
回到纽约后,她常常陪萨拉逛街、购物、或一起吃饭,事事请教婆婆,简直像卸下了所有心防,听任萨拉主宰她的一切。为了做一个全心全意的妻子,她也退出了婚前服务的社工组织,回到以家族为中心的狭窄社交圈里。
怀孕生产后,她又遵照萨拉之意,雇佣保姆照顾小孩,但是多年后,埃莉诺对这个选择后悔不已。她觉得,如果当时她坚持自己养育小孩、而不是把他们交给看护和家庭教师的话,她与子女的关系会更加亲密。
随着富兰克林进入政界,升任要职,身为妻子的埃莉诺也逐渐走出家庭生活的私人空间,参加必需的社交应酬。一战后期,美国正式宣布参战,担任海军助理部长的富兰克林忙于前线战事,埃莉诺在首都华盛顿,既负责监督海军部为士兵编织毛衣的后勤工作,又到红十字会的流动餐车上帮助分发热汤、三明治、咖啡等食物,两头奔波,一天工作九、十个小时。
战时这段马不停蹄的工作,重新激起了埃莉诺体内奉献、助人的因子。从华盛顿回到海德帕克的家中,是继续扮一个毫无主见、言听计从的孝顺媳妇,还是忠实内心的愿望、追回那个曾经被压抑和抹杀的“自我”,埃莉诺陷入激烈的矛盾挣扎。她和掌握家中大权的婆婆间,争吵逐渐增多,而在子女的教育问题上,萨拉不顾埃莉诺设下的规矩,溺爱纵容富兰克林的五个小孩,一旦孩子们忽略了她或不听她的话,便以剥夺他们的财产继承权相要挟,也令埃莉诺非常为难。
1962年11月,七十八岁的埃莉诺·罗斯福在纽约曼哈顿的住处因病辞世,一幅纪念她的简笔卡通画里:两个天使透过敞开的云层,望向人间,取名为“她在这里”。不知道,这位不漂亮的天使,在天国还会不会因此自卑而黯然神伤呢。
参考书目:
Lash, Joseph P. : Eleanor and Franklin─The story of their relationship, based on Eleanor Roosevelt’s private papers, W.W. Norton New York, 1971
Roosevelt, Eleanor: An Autobiography of Eleanor Roosevelt, Harper&Brothers New York, 1961
(《优雅》杂志)
旧金山的城市之光
September 15, 2007 on 12:45 am | In 命题做文 | No Comments旧金山 San Francisco
标题:垮不掉的城市之光
文/摄影 LILY
导言:背邻唐人街、面朝小意大利区,地处东西文化交叉的“十字路口”,旧金山的城市之光,就诞生在这幢年代久远的老房子里。无论多么艰难,“以文会友”,是它不变的坚持。
在旧金山,无论是爱书者,还是普通游客,都会慕名寻到哥伦布大道(Columbus Avenue)与凯鲁亚克街(Keruac)交汇处、这座建造于1907年大地震后的古希腊复古(Classic Revival style)建筑,它便是拥有五十四历史的城市之光书店(City Lights Bookstore)。
随着“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应运而生的这家书店,取名自查理·卓别林的知名电影“City Lights”,同时兼营自己的出版社。主人Lawrence Ferlinghetti本是一位诗人。1956年,他出版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的诗歌《嚎叫》,遭到美国当局的扣押没收,从而也确立了城市之光书店“反抗权威”的传统。
书店一楼主要摆放现代文学和City Lights自己的出版物,除了略显拥挤的书架,外观与一般书店无异。进门即可看到一段通往地下一层的木楼梯,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y)、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uac)、尼尔·凯塞迪(Neal Cassady)等多位“垮掉一代”的作家,曾在这安静无人打扰的地下室里读书、聚会,高谈阔论。现在地下室也成为书店的一部分。
二层是一个类似阁楼的小间,特辟的Poetry Room & Beat Generation。第一版的《嚎叫》静立在书架上醒目的位置,“垮掉文学”中所有代表性的作品和研究论著,都可以在这个小房间里找到。
城市之光书店网址: HYPERLINK “http://www.citylights.com/” http://www.citylights.com/
地址:261 Columbus Avenue, San Francisco California

(《25ans炫色》全球美意识栏目)
Edith Piaf
September 15, 2007 on 12:26 am | In 命题做文 | No Comments她是一朵火玫瑰,只有不停燃烧,才不会凋谢;
她是独一无二的云雀,只有永远歌唱,才不会死亡。
她的歌曲,唱尽世间爱情的不幸与悲伤;
她的人生,充满比歌曲更多更富戏剧性的苦难与伤痛。
她用声音,征服法兰西、欧罗巴、美利坚、乃至整个世界;
可她与男人之间,每一场征服与被征服的战役,却总找不到合适的出口。
伊迪特·皮雅芙:唱歌、爱情,或者死亡
文/LILY
伊迪特·皮雅芙(Edith Piaf)的一生,经历着各式各样戏剧般的传说与转折:传说她醉醺醺的父亲误了时间,母亲来不及被送往医院,在人行道上产下了她;传说她童年时双眼受感染失明,连医生也措手无策,后来却奇迹般的痊愈;十九岁,穷困潦倒、在街头卖唱乞讨为生的她,幸运的被路易·陆博雷(Louis Leplee) 相中,获邀在他经营下的夜总会唱歌,一炮而红;陆博雷突遭遇害身亡,她成为警方调查的嫌疑对象,唱歌事业一落千丈,却意外得到深爱着她的雷蒙·阿索(Raymond Asso) 挺身相助,把她与她的歌唱带到一个新的高度。
命运之神,一边屡屡眷顾着这个拥有与她娇小身材完全不相称洪亮歌声的贫民女孩,一边频频用残酷的打击,考验着这个柔弱小女子体内惊人强韧的生命斗志。
一,他死了,她站在台上为他歌唱
也许没有人算过,马塞尔·塞东(Marcel Cerdan)是皮雅芙的第几任情人,但毫无疑问,意外的飞机失事,将这段短暂出轨的爱情,定格在了永久的传奇上。
1947年,皮雅芙与塞东在纽约的一个鸡尾酒会上经人介绍而相识,但并没有发生一见钟情的相爱。当时,皮雅芙正在刻苦排练她即将举行的个人独唱会,而塞东,这位拥有多项欧洲拳击冠军头衔的阿尔及利亚裔男子,则在为他的第一场北美冠军赛积极做着准备。可是,命运注定了这两个同时成为美国报纸头条的法国人,不仅只停留在简单寒暄的一面之交。
一天傍晚,塞东主动打电话到皮雅芙的公寓,邀约她共进晚餐。与一位拳击手约会,这个新鲜的男人,令皮雅芙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兴奋与欣喜。这也是第一次,皮雅芙在爱情上找到一位与自己对等的男人。他们因互相倾慕而彼此吸引,塞东拜倒在皮雅芙的歌声中,把自己已婚的身份抛之脑后,皮雅芙被他野蛮拳头背后的正直与善良深深打动,义无返顾的投入爱情的烈火。
六十年前的新闻记者虽不如今天的狗仔队那么灵通嚣张,但皮雅芙与塞东的恋情仍丝毫逃不出报纸与公众的视线。一个是风靡法国的歌后,一个是享誉欧洲的拳王,两人像今天多数的明星恋人一样,在公开场合小心翼翼,以“好朋友”的名义,向外界否认恋情。在机场,他们走不同的出口躲避媒体的镜头,皮雅芙也曾让塞东用拳头教训对她死缠烂打的记者。而塞东则通过返回卡萨不兰卡、与妻儿团聚的实际行动,企图证明自己对婚姻的依旧忠诚。可是再大的努力,难掩熊熊燃烧的爱情,他们眼波间流转的浓情蜜意,早已成为大报小报的八卦头条,即使四十年后,依旧被人津津乐道。
1948年,塞东输掉了欧洲中量级拳王的宝座,1949年,他在底特律败于美国拳手Jake La Motta 手下,不出所料,外界轻易而习惯性的将一个男人事业的低潮,归罪于他身边女人给他造成的分心,却很少人想到,对一个女人而言,皮雅芙渴盼塞东成为世界冠军的心愿,就如同她期待自己培养的徒弟成为第一流的歌手那般热切。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伟大的女人,于是,在男人的失败里,也一定要找一个不祥的女人做替罪羊,莫不这也是一种思维惯性?
1949年10月28日,对皮雅芙与塞东来说,都是致命的一天。人在美国的皮雅芙,在电话里一再要求塞东快点飞过来,让她在最快时间里见到他。可没有人料想到,塞东登上的是一架永远不会着陆的飞机。
空难的消息传来,大家都以为皮雅芙会取消后面在美国的演出行程,返回巴黎。但是出乎众人的意料,在塞东遇难身亡的当晚,皮雅芙如约照常在纽约登台,开唱前,她向所有的观众说明:今夜,她独为塞东而唱。她用自己唯一的方式,纪念和告别生命中的这个男人。巨大的悲痛,使她一度在舞台上晕厥,但最终她坚持唱完了全场。
没有任何事可以阻碍她唱歌,但不能否认,失去塞东的打击,是皮雅芙生命与事业上一个不可逆回的转折。之后她身边虽然新男友频频不断,并两度结婚,但是无疑,她最爱的永远是这个还来不及走出她的感情世界、却已经只能留在回忆里的马塞尔·塞东。如果说塞东去世前的皮雅芙,是在用尽她天生的疯狂因子,释放出活着的能量,那么塞东的永久离去,使这些能量悲剧性的转向了死亡的黑洞。
皮雅芙在生命最后一年口述的回忆录〈我的一生〉里,整整用了一章来叙述她与塞东的往事,标题叫做”我的对手:死神“。人们禁不住会有以下的疑问:如果不是死神的突然降临,这段爱情是否还会成为不朽永恒的传奇?或者,它至多只是皮雅芙众多恋情中一段随时间而褪色的插曲。可是,历史没有如果的可能,纵使我们用再多的理性,试图揭去蒙在这段罗曼故事上的神秘或宿命的面纱,却无法改变马塞尔·塞东在皮雅芙心目中留下的刻骨印记。很明显,她比塞东活着的时候,更加倍的爱着他。
1935-1949-1963,写完皮雅芙与塞东这个部分,我忽然发现,如果把她在陆博雷夜总会第一次登台的年份,定作皮雅芙艺术生命的起点,那么1949年塞东的去世,好像是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如此精准的把皮雅芙艺术与生命合为一体的人生从正中间活生生的折断。不知道迷信的皮雅芙在临终前一刻是否发现了这个时间轴上的巧合,或者只是我这个好事者一厢情愿玩的数字排列。
二,贫民窟的小麻雀,飞入香榭丽舍
1915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不久,伊迪特·卡松(皮雅芙是后来 陆博雷 给她取的艺名,法语中”麻雀“一词的俚语说法)出生在巴黎的贫民区”美丽城“(Belleville)。父亲被应征入伍,爱好唱歌的母亲,为了出外寻找谋生的运气,把襁褓中的伊迪特扔给外婆照顾。自幼被母亲遗弃的遭遇,造成伊迪特终生难以愈合的创伤,她一辈子都没有原谅母亲当初犯下的这个自私的错误,可同时,也是从母亲那里,她遗传了那把天籁宝贵的声音,成为她日后被无数人崇拜与铭记的标志。
伊迪特的童年被父亲安置在奶奶经营的妓院里度过,到她十四岁时,开始跟着父亲四处流浪,以杂耍卖艺为生。可人们似乎对这位父亲柔韧的肢体特技,兴味寡然,反而是伊迪特不经意演唱的《马赛曲》,为两人乞得更多一点的施舍。于是,年少的伊迪特开始了在街头卖唱的生活。只是没有想到,这个在走投无路下,唯有用声音换取一点糊口之资的小个子少女,有一天在街口声嘶力竭喊唱的时候,碰上了她生命中第一个贵人——路易·陆博雷。他使伊迪特有了温饱生活的保障,从此,她成了那个用歌声征服一切的伊迪特·皮雅芙。
诗人兼作词人的雷蒙·阿索,在第一眼见到皮雅芙时,即完全倾心于这个个子不足一百五十公分的小女人。没有性感火辣身材的皮雅芙,周身却散发着某种奇特非凡的磁力,神秘如她那不知来自何处的饱满洪亮的声音,吸引着身边的男性,一个个为她赴汤蹈火。阿索不厌其烦,手把手的教导这个从贫民窟飞出来的麻雀姑娘,在天赐的美声以外,如何在唱歌中投入丰富的感情与肢体语言,使皮雅芙从一个夜总会驻唱歌手,真正蜕变成一颗在舞台上熠熠夺目的歌星,并为她争取到在巴黎ABC剧院演出的合约。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烽火,没有阻挡皮雅芙事业的脚步。法国人对艺术的享乐,即使在战时仍兴致盎然。从四十年代起,皮雅芙在巴黎受到越来越多的欢迎与肯定。知名的诗人、剧作家、导演尚·考克多如痴如醉于她的歌声,为她专门创作了剧本《美丽的漠然》,并由她来主演。二十多年以后,两人在病榻上依旧保持着每天通电话的习惯,更凑巧的是,两人竟于同一天逝世。
颠沛流离的少年生活,使皮雅芙几乎没有接受过什么正规的学校教育,但读书不多的她,在周围诗人、文化圈人的熏陶与耳濡目染下,凭着对生活、音乐的直觉领悟,开始尝试给自己的歌曲写词,如被认为皮雅芙象征的《玫瑰色的人生》、与《爱的礼赞》《我的老爷》《我无怨无悔》等多首广为流传、最富代表性的歌曲,歌词都是出自皮雅芙自己之手。
皮雅芙马不停蹄的在法国与欧洲各地巡回演出,赢得无数的掌声与赞美。二战一结束,她又将目光瞄向更遥远的北美大陆,朝着国际歌后的目标踏出第一步。可是,一袭黑色小礼服、双手拘谨垂于两侧的皮雅芙,与美国人心中性感的法国女郎相去甚远,加上语言的隔阂,她在美国大陆的首次亮相,并不那么一帆风顺。天性不服输的皮雅芙当然不会就此退缩。她将失败视为挑战,一方面每天花四个小时苦练英语,一方面让她美国的经纪人租下全纽约最豪华高雅的晚餐俱乐部”凡尔赛“,在特别为她搭建的舞台上,她用智慧、努力与执著,彻底虏获了美国观众的心。
1949年马塞尔·塞东的意外身亡,虽然没有迅速直接的导致皮雅芙演唱事业上的滑坡,但是从那以后的十四年里,皮雅芙没有一刻不是在与酒精、镇静剂、兴奋剂、吗啡进行着较量与斗争,加上多次车祸的受伤,她的身体急速败坏。她挣扎着继续站在舞台上,为喜爱她的观众尽情演唱,却控制不了有时严重的忘词、无法唱下去,甚至多次在演出中途昏倒、急救车在剧院的后门随时候命。
外界对她糟糕的身体状况揣测纷纷,甚至连负责治疗她的医生,都旦旦声言,生理上,她早已是一具死亡的躯壳。可是谁想得到,在接下来的三年中(1961、1962、1963),这具被药物和疾病折磨得奄奄一息的身体,站在巴黎奥林匹亚音乐厅,完成了三场举世瞩目的个人演唱会。这简直是一个死而复生的神话!
三,皮格马利翁式的爱情,黑色的罗曼史
皮雅芙绝大部分的歌曲,都是在吟唱不幸的生活与残缺不圆满的爱情。她悲恸、哀伤的歌声,让整个世界潸然落泪。当著名导演阿伦·雷奈请杜拉斯为他撰写〈广岛之恋〉的剧本时,他这么要求道,”我要这部电影像伊迪特·皮雅芙的歌曲一样(悲伤)。“
分不清是歌如其人、还是人如其歌,伊迪特·皮雅芙一生的感情如同她悲剧流浪的童年生活,居无定所。她长得瘦小干瘪,没有吸引人的娇媚身段,她不时瞪着一双大眼睛,里面充满了惊恐与不安。外表看上去不讨人喜欢的她,内心极度的渴望被爱。可是住在她身体里的那个爱情,不是天使,而更似一个粗俗恶劣、火爆专制、任性妄为的魔鬼。
在爱情里,她是一个没有长大过的小女孩,单纯天真得盲目。她是一个受虐狂与控制狂的矛盾综合体。她曾爱上一个要她出去接客赚钱的地痞混混,虽然她最终没有答应,但妥协用拼命的卖唱,挣足每天当妓女能赚到的三十法郎,来维持皮条客男友对她的欢心。可是不多久以后,她蛮横无理的强迫新交的海员男友必须忍痛穿着小一号的皮鞋,只因为她觉得脚小点看上去更漂亮。如此违背常理的我行我素,简直匪夷所思。
随着皮雅芙在歌唱事业上的辉煌成功,她身体里控制欲的因子益发膨胀。她像古希腊神话里的塞浦路斯国王皮格马利翁,首先在一个男人身上发现他唱歌的潜质,把他变成自己的爱人,使他无条件的服从与听命于她,同时倾注心血,按照自己的意愿,试图将他塑造成一名一流的歌星,用自己在歌坛的地位与名声,为他安排创造各种演出露脸的机会,而当他羽翼丰满、能够独挡一面的时候,像玩腻了儿时的玩具,无情的抛弃他,寻找下一个新目标,或者说,猎物。
伊弗·孟堂(Yves Montand) 是第一个臣服在皮雅芙裙下的毛头小子。皮雅芙首先要求他停止演唱那些没前途的美国牛仔歌曲,纠正他带有意大利口音的发音,精心为他编排挑选演唱曲目,安排他在自己的演出中小试身手,继而为他筹备首场的个人独唱会。当初露头角的孟堂获得一个接一个的成功肯定时,皮雅芙无论是出于厌倦,还是嫉妒,总之,她果断的将仍蒙在鼓里的孟堂踢出北美巡演的名单,带着一个新的九人组男声乐团上路。这一回,她要改造,是九个男人。
金钱是皮雅芙用来满足和达成控制欲望的另一武器。她送男友贵重的礼物,如纯金的衬衣袖扣、上等的西装、名牌的打火机和手表。赤贫的童年,没有将日后名利双收的皮雅芙推向守财奴的极端,相反,她对金钱的慷慨与糊涂,发展到一种几乎变态挥霍的地步。虽然巡演不断,场场饱满,灌录的唱片,每天卖出的数量叠起来快与她人等高,但是在1963年逝世的时候,她不仅身无分文,还负债不少。
马塞尔·塞东离去以后,皮雅芙对待爱情那种皮格马里翁式的态度,更加变本加厉。她像一个孕育生命的母亲那样,一次次妄图“制造”出心目中理想的歌者,可总是以失败收场。经她提携登上舞台或银幕的男人,有的只是昙花一现的流星,有的根本无声无息不值一提。
1963年10月11日,这个把歌唱灌注入生命的女子,终于决定放手。陪在她身边的是小她二十岁的丈夫 Theo Sarapo。”Sarapo”,皮雅芙给他起的名字,希腊语中“我爱你”的意思。这一次,她是否找到了穷尽一生寻觅希冀的爱情,没有人知道。放弃唱歌与爱的皮雅芙,就像被阻断隔绝了氧气的烛火,剩下的只有死亡。不过在人们心中,她与她的歌,早已一同变成了不死的玫瑰传奇。
参考书目:
Lange, Monique: Piaf, Seaver Books New York, 1981
Piaf, Edith: My Life, Peter Owen Publishers, 1990
Crosland, Margaret: Piaf, G.P.Putnam’s Sones New York, 1985
(《优雅》杂志)
批萨
June 18, 2007 on 10:58 pm | In 命题做文 | No Comments喜欢吃批萨很久以后,有一天听到一个笑话,说马可·波罗当年把中国的烧饼带回意大利,谁知学不得法,只好将所有馅儿堆在面饼上。或许这就是南欧人外显张扬的风情。红色的番茄、绿色的青椒、白色的蘑菇、紫色的洋葱、金黄的菠萝、粉红的虾仁、深色的香肠……宛若在餐桌上落下一道绚丽的彩虹,把整日伏案埋头的阴郁心情一扫而空。
与其在批萨店正襟危坐,更喜欢外卖的便利与随性。挑选的种类,也不一定按着餐单上循规蹈矩。几十种Toppings,把所有的选项都展开在你的面前,第一次面对这么多可能,像一个贪心的小孩,陷入不知如何取舍的无措与茫然。在柜台前踟蹰良久,才终于笨拙的报出几种名字。
现烤出炉的批萨,隔着厚厚的硬纸板,透出阵阵面饼最质朴的香味,一股温和的暖意,传递到手心,安抚着我的忐忑不安。也许是那次菠萝甜爽的味觉记忆过于深刻,以后再去比萨店,不管配冷肉、牛肉、鸡肉、海鲜,还是素食,都要加上菠萝才觉安心。朋友笑我执著,我也自嘲顽固得像块石头。我应该尝试下没有菠萝的批萨是什么味道,就像第一次离家独立,未知的世界,充满冒险与刺激,令人兴奋,可也许是流浪久了,我忽然变得非常恋家。

时间
June 18, 2007 on 10:56 pm | In 命题做文 | No Comments整条街上都是林立的意大利餐馆,从米开朗基罗、蒙娜丽莎,到普西尼、费加罗,一个个如雷贯耳的名字,让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最后只好选了街尾这家不起眼的Mario Café。也许是因为托马斯·曼的小说《马里奥与魔术师》的缘故,这个普通的意大利名字,被我莫名的与某种魔幻联系到一块。于是,一种无中生有的魔力,带我走进这家狭窄的小咖啡店。
店里的空间非常有限,除了沿街靠窗的两三张小圆桌,就是吧台前的一排高脚椅。色彩饱满的照片与装饰图画,几乎占满了墙壁所有的空白,缤纷却不拥挤。起先,是一个男人独自占着最靠里的那张桌子,后来进来一对中年夫妇,服务生便走去与他商量换座。男人端着喝完的卡布奇诺,移到吧台边,匆匆吃完三明治,转身离去。再回头看,刚才进来的那对夫妻游客,也没了踪影,只留下桌上空空的啤酒瓶与玻璃杯,倒是这位青年的“马里奥”先生不知何时入了镜头,定格在那里。恍若梦里醒来,惊觉时间的流过,竟那样悄无声息,又咫尺得好像触手可及。

天冷就回来(另一结尾版)
June 1, 2006 on 3:35 pm | In 命题做文 | Comments Off从前对着收音机学唱旧的歌
我问妈妈为什么伤心像快乐
妈妈笑着说她也不懂得
我想出去走一走哦妈妈点点头
天冷你就回来别在风中徘徊
哦妈妈眼里有明白还有一丝无奈
天冷我想回家童年已经不在
昨天的雨点撒下来那滋味叫作爱
呜~别在风中徘徊呜~天冷就回来
第一次听这首歌是和薇在北大东门外的某个小咖啡馆里,那是个无风却有点阴的下午,就像薇当时的心情,谁让她的男朋友对她总是那种忽冷忽热若即若离的态度呢,有时没有把握的事情或者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能勾起人的占有欲和战斗力,生活本来就是一种争夺和占有,不是吗?原始社会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道理,并没有在社会的进化中有所改变,只是争夺和占有的实体有了些许的变化。薇说,她很喜欢陈洁仪的声音,带点哀怨带点叛逆的歌声,很像一个恋爱中的女人欲罢不能的那种心情。我心不在焉的搅拌着面前的那杯咖啡,对于爱情,我虽说不能算是个彻底的绝缘体,但是初恋留给我的伤疤,已经让我不再有勇气去相信爱情。这两年里,我任性的放纵着自己的感情,不断的变换着我身边的男性朋友,却从不向别人承认,谁是我的男朋友,我想,我已经不再需要一个男朋友来给我新的伤疤,一个就够我用一辈子的时间来治疗和愈合它了。
忽然有个男生朝我们的桌子走来,我瞟了一眼,我不认识他,也没想认识他。
“嗨, 森,你也在这?”
“薇,好久不见啊。”
“安,我给你介绍,这是我的高中同学,森,也在北大,艺术系的。”
我用眼角的余光把这个艺术系的男生从头到脚扫描了一遍,他似乎不怎么符合搞艺术的风格,一件白色的衬衣,一条浅蓝的牛仔裤,没有飘逸的长发,没有耳丁,身上也没有那些啰里啰唆丁丁当当的项链啦,手镯拉,眼神里非但没有艺术家常有的叛逆和不屑,反倒流露出几丝的腼腆和羞涩,这么一个干净的男生,居然是搞艺术的,似乎有点不可思议。我觉得他更像是学管理的。
“嗨,你好。”他很有礼貌的和我打了个招呼,“你好。”我也没有怠慢,中国人不就是讲究这种一来一去的礼尚往来吗?不过对于这种入世不深的小男生,我向来没有多余的兴趣。
他和薇随便扯了几句便走了。我看看窗外的天色,有种山雨欲来的架势,于是就和薇说,我们也走吧,好像快下雨了。谁知这雨来的比我们结帐的速度还快,等我们跑下楼的时候,房檐上的雨水已经开始成串成串的往下挂了。薇说她爸说好去学校接她,现在看来回不去,于是就给她爸打电话,让她爸直接来咖啡馆门口接她。这没良心的家伙,有事的时候经常这样,我在心里嘀咕道。“安,我让我爸先把你送回学校吧。”
她还算有点义气,不过我说还是算了吧,要从西门绕个大圈子才能进校园,到宿舍还要兜几个圈,太麻烦了,等等,说不定雨就停了。等了一刻多钟,那雨似乎正下到兴头上,雨势丝毫没有减弱的兆头,薇爸的车倒是已经到了,她又问了我一遍,要不要送我,我说,没事,你先走吧。“那我先走了,Bye。”车子一发动,溅起一大片黑色的水花,谁让这条小巷太脏了呢,薇和她爸的车就这样慢慢消失在了雨幕中。
一个人站在咖啡馆的门口看雨,心头蓦然有一种好久不曾出现的伤感,大脑中居然浮现出和他分手的那个下午,也是个雨天,也是在一个小巷里,他什么都不说,可是什么都写在了脸上和眼里,分手两个字是我说的,但是是他作出的选择,不是吗?说完那两个字,我没有去看他的表情,我想他心里一定有种如释重负的快感,也许是这段感情让他觉得太累了,其实我也累了,分手可能是我们唯一的出路。我背着他往前走去,我知道,这就是我们以后的路,永远朝着两个相反的方向前进,永远不会相遇,地球是圆的,可生活只是一个平面。雨越下越大,打在脸上,有点冷,有点疼,我哭了,任泪水和雨水放肆的从我脸颊流过,这样的场面不是电影里常见的吗?原来生活也是可以这么的戏剧化。这两年当中,有许多个雨天,不知为什么,我竟然在这个雨天想到他,想到这段我唯一认真过的感情。
雨还在下,可我已经没有了等待的耐心,就这么回去吧,不就是淋一场雨,最多再加一场感冒,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怀着某种大义凛然,我走入了密密的雨帘中。冷冰冰的雨点打在脸上,我不禁打了几个寒颤。“安,”身后忽然传来一个男的声音,刚回头,我就看见一把雨伞出现在了我头顶,“你没带伞?这样淋雨可不好,现在才三月份,很容易着凉的。“我擦去睫毛上的雨水才看清,原来是他,刚才在咖啡馆有过一面之缘的森。“我也要回学校,我们一起走吧。”这样的好事,我没有拒绝的理由。“好吧。”
森的雨伞并不大,我明显的感觉到他努力的把雨伞往我这边靠,这样的绅士风度让我心里涌出些感动,也许这个年代淑女和绅士都成了稀有动物的缘故吧。和一个男生并肩走在雨中,虽说于我,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不过那天我似乎是特别的多愁善感,我注意到他身上吉利剃须水的味道,这是我最喜欢的男人的味道,我讨厌那些整天往身上喷古龙水的男人,太俗气了。他很高,比我高出一个头,这是刚才在咖啡馆里我不曾发现的。我抬起头从侧面注视着他的脸,他的眼窝很深,鼻梁很挺,嘴角的轮廓很清晰,有点像雕塑的感觉。也许我是被这张俊俏的脸迷住了,竟然一脚踩入了一个大水坑中,“哎哟,“我一声惨叫,他还是没来得及把我拽住,我这可怜的莱尔斯丹皮鞋,就这样被污水坑糟蹋了。
“没事吧?”他用关切的声音问道。
“没。”嘴里硬撑,心里却是暗暗叫苦,这可是我花整整三天翻译了200页厚厚的资料的薪水买来的新鞋,就这样……,哎,我真是倒霉透顶了。
从东门走回宿舍,20分钟的路,好像就只走了几分钟,我已想不起一路上他都和我说了些什么,只记得他的声音很好听,说话的节奏也不是很快,让人有种很舒服的感觉。送我到楼下说再见的时候,他问了我宿舍的电话,我很大方的告诉了他,我想,可能他爱上我了,哈哈,我总爱这样自作多情,然后在心里暗笑,又是一个傻帽。
回到宿舍,我急急的把淋湿的衣服换下来,擦干了头发,冲了一杯咖啡,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响了,“喂?”
“喂,我是森。“
“是你啊!?”我有些诧异。
“衣服换好了吗?”
“噢,换了。”
“那好,别着凉了。”
“噢,谢谢。”
“明天是周六,你有空吗?我想找你去逛街。“
“逛街?好啊,你明天给我电话吧。”
“好,那就先这样,明天见“
“拜拜。”
挂下电话,我笑得在床上直不起腰来,这个傻帽,真够傻的。
第二天,他如约中午时分给我打了电话,问我去哪里,我说,那就去中友吧。走出一南门,他就打了一辆车,“嘿,这家伙还挺阔,我和薇每次可都是坐地铁去中友的。”在西单下车,他问我,“你还没吃中饭吧?”我说没啊。“那我们先去吃饭吧。”于是我们便来到了中友边上的回转寿司店,这个家伙出手真是够大的。既然是他把我约了出来,买单的时候我就心安理得的看他付了帐。走进中友,路过一楼卖鞋的专柜,他说,你昨天的鞋进水了,还能穿吗?要不买双新的吧。
哇,他真是发烧了,不会还想给我买鞋吧?我说,“没事,还能穿。”
他似乎还不甘心,“你还是看看吧,如果有喜欢的呢。”
我半推半就的答应了他的要求。最后我看中了一双天美意的长统靴,要800多块,我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说,“太贵了,还是算了吧。”谁想他倒是很爽快,很干脆的让服务小姐开了票,付了钱,接着提起那个大购物袋说,我们走吧。
有几秒钟,我愣坐在了试鞋的沙发上,我是怎么了?他是怎么了?他为什么那么慷慨?我为什么就那么轻易接受了他的馈赠?虽然这两年里,我确实有点玩弄感情的嫌疑,但是我从不曾接受过那些男生给我的礼物,因为我不想对他们有任何经济上的亏欠,感情的事,沾上钱,就会变得很难缠。可是今天我是哪里出了问题?一起吃日本菜,一起逛街,还让他给我刷了那双鞋,我开始不认识自己了。
他回过头来,看我还傻坐在那里,“怎么了?累了?”
“噢,没事,”我这才回过神来,“走吧。”
逛完街,回到学校,在宿舍的楼下他把那个购物袋递给我,我把手伸出去,可犹豫了一下,又缩了回来,我问他:“为什么要送这双鞋给我?”
“因为我喜欢你。”
“My God,”我心里咯噔一下,没想到外表腼腆的他竟然有如此直率的真情告白,难道这次,我真的看走眼了?“你以前也是这样追求女生的?”我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
“不是,我不喜欢因为钱才和我在一起的女生,但我知道,你不是。我喜欢给我喜欢的女生买她喜欢的东西。”
一连几个的喜欢,听得我稀里糊涂的,还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他已经把袋子塞到了我手里,“拿着吧。”说完,他竟然,竟然走近我身边,在我脑门上轻轻的吻了一下,然后迅速的说了一声“晚安”便转身走了。我什么都没反应过来,只觉得脸上阵阵的发热,一直延续到耳根,我想,他的脸也不会比我好的哪去吧。
不知道是怎么了,回到宿舍,收拾好一切,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脑海里还是不断回忆着刚才森那个蜻蜓点水之吻。我是怎么了?怎么变得像个怀春的少女?我不是已经对爱情绝缘了吗?这个森到底是个何方神圣?那么阔绰的出手,那么赤裸裸的表白?挡不住好奇的心情,我在深夜两点拨通了薇的手机。听着她在那头迷迷糊糊的声音,我知道我是把她的好梦给吵了。可是,我是那么着急的想知道关于森的一切。当我把今天和森的遭遇对薇描述了一番后,我就不再为吵醒她的好梦感到抱歉了,因为显然薇对我和森的故事有着更大的兴趣。
“你说什么,安?森找你逛街,还说喜欢你,还吻了你?”薇的声音瞬时提高了几个八度。“你小子太走运了,你怎么就那么走运呢?他可是我们高中名副其实的白马王子啊,据说他爸是在香港作珠宝生意的,我们高中好多女生想追他呢,那可是嫁入豪门啊。别看他平时对周围女生都是一副很绅士的态度,其实那些女生他没一个看上眼的。他怎么就看上你了?”
难怪他出手那么大方呢,原来是花他老爸的银子。对森的家世我没什么兴趣,他有钱,和我有什么关系。
“森这人特好,虽说他爸特有钱吧,可他从没在我们面前炫耀过什么,他对人还特细心,特会照顾人,也不花心,你看以前那么多花哨的女孩,他都不动心,总之,这个人好的没法说了,你就从了他吧,保你幸福一辈子啊。”
听着薇在电话那头不断和我列举着森的优点,我感觉她就是一婚姻介绍所的推销员,我说成吧,我再考虑考虑。
“你就别考虑了,错过了这村可就没那店了。”
看她说的都是什么些屁话,我懒得再听下去,便借口困了,挂了电话。
这注定了是一个不眠之夜。对着天花板,努力回忆着白天和森之间发生的一切,想起下车的时候,他把手放在车门上,以免我把头撞了,想起吃饭的时候,他把调好的芥末和酱油放在我面前,想起逛街的时候,他拉着我的手,怕我在拥挤的人群里走丢了,想起刚才在楼下,他吻了我。不知为什么,我开始想念森了,我想再见到他,想再听他的声音,想再和他聊天,想和他在一起。这一夜,我也不知道是怎么睡去的。
第二天起床,我给森打了电话,我说,我想出去走走,他很高兴的答应了我。那天我们从北大走到清华,又从清华走回北大,我们整整走了一天,可我居然一点都不觉得累,晚上我们在海淀的肯德基吃晚饭,他买了鸡翅汉堡薯条,以前我不喜欢吃肯德基的薯条,可从那天起,我开始爱上了那里的薯条和那里番茄酱酸酸甜甜的味道。也是从那天开始,我和森算是开始了真正的恋爱吧。
我们和一般的恋人一样,吃饭,逛街,看电影,一起上自习,唯一的不同是,森经常会送给我一些新奇且价格不菲的玩意,CD 唱机,MP3,小的数码相机,资生堂的护肤品,甚至LV的皮包,我成了宿舍最富有的女孩。有时我会很疑惑的问他,“我不知道,我是喜欢你,还是喜欢你给我买的东西?”对于这个问题,我问过自己很多遍,可是也找不到答案,倒是他,很自信的告诉我,也像是告诉他自己,“你不是个物质女孩。”有些时候,我觉得他比我更了解我自己。
大四那年,我在国际广播电台找到了一个实习的机会,因为每天要坐地铁去上班,于是他就提出让我搬到他家去住。说是他家,其实就是他爸在北京给他留的一套房子,两室一厅,就在西直门旁边,离地铁站很近。我当时也没想什么就答应了他。同居,对于我们这个年代的人来说,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情。
和森住在一起的日子我有一种很强烈的家的感觉,早晨起床,森会把烤好的面包和煮好的咖啡放在餐桌上,有时他赶着去广告公司(那时他在一个广告公司实习,他学的是广告设计),就会在餐桌上留个小条子,写些什么“别忘了吃早饭,我的宝宝”,“果汁在冰箱里“,最后还会画上一只四不像的小熊。晚上下了班回家,一般森都会在家,洗菜,煮饭,洗碗,他一个人揽下了所有的事情。如果碰上哪天他公司太忙不能回家给我做饭,他就会在那个晚上给我打上无数次电话,远程遥控指挥我该做些什么来填饱自己的肚子。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有时我会觉得他很婆婆妈妈啰里啰唆的像我妈,可是不能不对自己坦白,和他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幸福,是一种生活的幸福。
有空闲下来的时间,我们会一起蜷缩在沙发里看电影,把头枕在他虽不是很宽阔的肩膀上,却有种很踏实的感觉。有时看着看着,我的瞌睡虫上来,就这样靠在他身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看见他正有一种专注的眼神看着我,轻轻的说:“我喜欢看你睡觉的样子。”陶醉得我又继续甜甜的睡了过去。
这一年过的似乎很快,转眼到了毕业,国际广播电台因为我实习期的出色表现就录用了我。我以为森也会继续留在那家广告公司,可是我错了。森告诉我,他要去香港了,去跟着他爸爸学习怎么打理家里的那份珠宝生意。他说,虽然搞广告设计是他的兴趣,但是他是家里的独子,他又怎么能忍心看着他爸爸一生的心血最后没有人来接手呢。
这是他第一次和我提起关于他家里的一些事情,我理解他的苦衷,我沉默了。除了沉默,我不知道还能对他的选择说些什么。森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去香港,我拒绝了。我喜欢现在的这份工作,喜欢北京的生活,喜欢这里的朋友,去了香港,我的生活里将只剩下了森,我不敢想象这种生活。他没有再和我提让我去香港的事情,那个六月,仿佛过得特别闷。
终于到了去机场送森的那一天,临进闸之前,他先给了我一个他好朋友的电话,让我有什么难事,就找他朋友帮忙。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戒指盒,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他,我窘迫的不知该如何作答,我甚至不知道他走了,这段感情会何去何从,面对这样的求婚,我实在是手足无措。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搪塞的理由,“我好像还没有准备好……”我支支吾吾道。
“没关系,你先把它收下,等你准备好的时候再决定是接受它还是还给我。”他把戒指盒放在我的手掌心,又对我叮嘱了一番,“我该进去了,圣诞节我找时间回来看你,记得要好好照顾自己,好好吃饭,知道吗?”我机械的点点头,看着他越走越远,大脑却是一片空白。
回家的路上,我给薇打电话,约她来我家,我还是住在森西直门的那套房子里。“安,你简直活得像个童话里的公主,森向你求婚,你看这个钻戒,准有一克拉重,你还准备什么,快去香港把自己嫁了吧。”薇一边玩弄着那个一克拉的钻戒,一边兴奋的劝说着我快答应森的求婚,我真不知道,森是不是把她买通了,让她在这里做说客呢。老实说,那个钻石真得很耀眼,闪得我都睁不开眼,就像这段爱情,太闪了,闪得我已经迷失了方向。走的时候,薇总算很认真地和我说了一句话,“安,你是我遇见的最幸福的女人,虽然我不知道你在犹豫什么,但是相信我,嫁给森一定是一个让你幸福一辈子的选择,不要让这个幸福等得太久。”
那一夜我一直在思考薇的那句话,可是想了一夜,还是没有任何的结果,也许我还没有真正理解幸福吧,我只喜欢现在的生活。接下来的日子我变得很忙碌,赶稿子,作节目,经常在办公室一干就干到晚上九十点,甚至半夜,不过那时我已经不再担心赶不上末班地铁回不了家,因为大四那年,森教会了我开车,临走前还把他那辆丰田车给了我,“以后你还是开车上班吧,晚上太晚回来一个人坐地铁不安全。”他就是考虑得那么周到,我甚至觉得,在教我开车的时候,他已经开始为他去香港之后我一个人在北京的生活做准备了。那个秋天,工作填满了我所有的时间,什么钻戒,什么求婚,我几乎都忘记了。平时和森发发Email,打电话聊天,他也不提。我们的恋爱还在继续。
也许注定了我一个人过不了平静的生活。某天下午我约了一个采访对象在中粮的星巴克咖啡见面。等待的时间里,我偶尔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桌上那台笔记本电脑就不见了踪影。我急得六神无主,这可是我吃饭的家伙,怎么能就这么丢了。我问店里的服务员,他们只是摇摇头,说没看见。我也没辙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再买一个吧。可是我对电脑一窍不通,除了会聊天,会上网,会用word写稿,其他就没什么会的了。要买电脑,起码得找个懂行的人陪我吧。可惜我的那些朋友,都是学文的,和我半斤八两吧,只会用电脑,却不懂电脑。哎,如今这个乱七八糟的社会,谁又能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呢。混乱中,我忽然想起了一个名字,宇,就是森临走前告诉我的他那个朋友,好像是学计算机的,我可以找他帮我买电脑。我找出森在机场给我的那张字条,拨了上面的电话。
宇是个典型的北京男生,他很爽快地答应周末陪我去买电脑。周六中午在海龙门口见到他的时候,我有些吃惊,没想到他是一个长得比我还白净的男生。在海龙转了一个下午,我看中了一个sony的紫色笔记本,付了钱,拿了货,宇问我,你知道怎么分区,怎么装软件吗?我还没开口说什么,我的一脸茫然就已经告诉了他,我是个电脑白痴。“那好吧,我们现在去你家装吧。你家有office的盘吗?”
“我也不知道,不过森走的时候给了我好些光盘,说什么如果哪个程序出了问题可以重装,不过我从来没用过,也不知道怎么用,你去看看吧。”
“行,没有盘,也可以从网上下载。”
那个晚上宇在我家帮我倒弄那个电脑,一直忙到11点,我们甚至都忘了还没有吃晚饭。
“我煮点面条吧。”我不好意思地问他。
“好啊。”他倒是什么都不挑。不过看见我拿出来的速食面,他就抗议了。“你怎么能吃速食面呢?这东西特别不健康啊。”说着他就走过来问我还有没有其他面条,我说有,不过我不会煮。
“那我煮吧,冰箱里有菜吧?”
“有。”这时我已经回到了沙发的位置,看着宇在厨房忙着忙那的身影,我仿佛感到是森又回来了。
“来,吃面吧。”宇的声音把我从似梦的状态中唤了回来。
“你经常吃速食面吗?”
“没,我一般都在电台吃,有时叫楼下的外卖。”
“速食面不健康,都是防腐剂,尽量少吃。”
“噢。”我像个小孩似的点点头。
吃面的时候,宇还和我说了他和森很多的事情,原来他们小时候住在一个大院里,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宇的爸爸也在香港做生意,可宇不愿去香港,于是就在中关村一间电脑公司里上班。就这样,我算交了一个新朋友,因为森,我认识了宇。
也许是处女座特有的敏感,那一夜,送走了宇,我就有一种预感,我和他之间会发生些什么。
那年的冬天,北京特别冷,下了好几场雪,我也觉得特别冷,不知道是因为雪,还是因为寂寞。森打电话来说,他已经订了来北京的机票,下个周末到。我看看日历,还有10天。我以为这十天会很快的过去,却没想到等待的时间是难熬的。那段时间,我甚至对工作都失去了兴趣,每天草草的干完活就想回家,回到家,又不知该干些什么。于是我给宇打电话,多数时候他都会在家,聊着聊着,听说我还没吃东西,他不是带点菜来我家做饭,就是买了外卖来,有时我们也会去外面吃。他喜欢摇滚,这似乎很不符合他那白净秀气的外表。他经常会带些摇滚的唱片来我家,我们一起听,听着听着,我也喜欢上了摇滚,喜欢上了Nirvana。我告诉他,森下周末来北京,他很高兴,说我们可以一起去喝酒。我笑着说好,却笑得很勉强。
一天一天的接近森来北京的日子,我和宇之间却一天一天变得不自然,似乎有一种东西生生的挡在我们中间,谁都不敢去触碰他,而心里我们都明白,那就是森。森到北京的前一天晚上,我和宇去了三里屯的一个酒吧,不知道是谁约的谁,也许我们两个都需要一点刺激去坦白的面对自己,酒精是最好的选择。宇送我回家的路上,我靠着他,似乎是醉了,可是心里却是那么的清楚,我已经想这么靠着他很久很久了,是醉酒给了我机会。我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不是吗?我享受着森给我的宠爱,又在这里和他的朋友鬼混,忽然之间,我觉得自己是那样的丑陋和不堪,我究竟是个怎么样的女人?
第二天,我睡过了点,没有去机场接森,事实上,是森的门铃声吵醒了我。看到我一脸憔悴的躺在床上,森心疼地问我,“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你喝酒了?是不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告诉我,好吗?”
他一连串的关心和问候,让我没有勇气去坦白我昨晚的出轨。森在北京住了一个星期,我们像往常一样出去吃饭,出去玩,去看话剧,像往常一样,和他在家里烛光晚餐,一切就像回到了从前,仿佛宇从来没有出现过,我们也没有三个人一起去喝酒。和森在一起的生活是舒适的温馨的,是一种家的感觉,我离不开这种感觉,虽然有时我会觉得它很平淡,七天的时间很短,森不得不回去了,他说,公司有太多的事情等着他回去做决定,他爸已经把公司大部分的事情都交给他处理了。我点点头,我理解。临走前,他用一种很抱歉的语气对我说:“对不起,公司的事情太忙,我都没有时间回来好好照顾你,你能原谅我吗?”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说,直到几天后宇给我打了个电话。
“喂,是安吗?”
“是你,宇。”我提不起什么精神来,森走了,可这不等于我可以继续放纵对宇的感情。
“你和森还好吧?”
“挺好的,不过他今天回香港了。”
“噢,这样。好好珍惜森,他是个好人。”
“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安,对不起,我把我们的事情告诉森了。”
“什么???”我叫起来,“你有什么权力告诉森?你告诉他什么了?我和你怎么了?”我心虚了,可我还是装出一副很理直气壮的样子。
“没什么,我只是告诉他,我喜欢上了你,我对不起我们的友谊。还有那天我们喝酒的事情……可是森什么也没说,他只是自责太忽略你了。”
我明白了,森其实什么都知道,我也明白了,为什么他临走时会这么和我说。
“安,森真得很爱你,珍惜这份感情吧,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这么幸福,拥有这样一份感情的。”
从那以后,宇就真得从我生活中消失了。刚开始,我还是经常给他打电话,找着各种借口约他出来,仿佛对这段出轨的感情有着些许的不甘心。起初是委婉的拒绝,后来,我再打去的时候,那头告诉我这个手机号已经不存在了。宇换了手机,可是没有告诉我,我知道,他是故意的。也许他是该恨我的,因为我是个破坏者,破坏了他和森多年的友谊。我究竟是个怎样的女人?我都开始讨厌自己了。
宇刚刚消失的那段日子,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空荡荡了。我像个没有灵魂的身体游走在这个城市,我不知道,森和宇,我究竟爱谁。我只知道,我离不开森,离不开那种和他在一起的家的感觉,可是我又不甘心只生活在这种家的感觉里,我需要刺激,快乐的刺激。
慢慢的,我又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照常上班,下班,周末和朋友逛街,吃饭,和森发发email,或者打电话聊天,生活又回到最初。有天忽然兴起,把森给我的那枚戒指拿出来细看了半天,天哪,钻石可以那么耀眼,可是生活呢?耀眼的钻石竟然象征永恒的爱情,这不是很可笑吗?耀眼的东西怎么会永恒?只有最后归于平淡的东西才能永恒,不是吗?就像婚姻。
一天下午,我实在无聊得发慌,就约薇去北大旁边的那个咖啡馆,也就是我第一次见到森的那个地方。结果这家伙居然临时放我鸽子,说要陪她男朋友逛街,说她有异性没人性,真是一点没错。一个人坐在咖啡馆里,这里的老板似乎很喜欢陈洁仪,那天又是在放她的歌。
渐渐对着收音机学唱新的歌
我问朋友为什么做梦也快乐
朋友笑说他从不相信梦
我想出去走一走哦朋友点点头
天冷你就回来别在风中徘徊
朋友的眼里有明白还有一份期待
天冷我想回家年少已经不在
今天的雨点撒下来那滋味就是爱
又听到那首歌,忽然觉得它很好听,我问老板,这是什么歌,老板告诉我叫天冷就回来,我问,你能再放一遍给我听吗?“好啊。这是我几年前特别喜欢的一首歌。”老板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朝我会意地笑了笑。
“天冷你就回来别在风中徘徊”,唱机里不断重复着这样的呼唤,冥冥中我竟然像是听到了森的声音,“天冷你就回来别在风中徘徊”,想起那个下午,他从后面跑上来,关切地说,“这样淋雨会生病的。”想起在机场,他说:“对不起,我没有时间好好照顾你。”想起某个深夜,他在耳边轻声说,“我想照顾你一辈子。”想起,想起那枚钻戒,想起半年前的那次求婚,想起薇和宇的话,“你是幸福的。”幸福,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家,就是家的感觉。那一刻,我终于领悟了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有个家,有个人在等你回家。我该回家了,我拨了森的手机,“森,我想家了。”
“好,我明天去接你。”
幸福是涓涓长流的细水,而快乐是稍纵即逝的流星。我对自己说,如果上天只给我一个选择,我要的,是幸福。
半年后,安和森在香港注册结婚。婚宴那天,最兴奋的要数安的好姐妹薇,当初可是她最早牵起了安和森的这条红线,也是薇这个月下红娘牵下的唯一一条没有断的红线。酒席上,大家都喝了很多,都有些醉,醉在这段郎才女貌的爱情里,除了安。没有人,知道安和森之间曾出现过一个宇,没有人,知道这条红线上曾有一个解不开的结。准备喜帖的时候,森没有提起宇,虽然安偷偷藏了一张给宇的帖子,却不知道该寄去哪里。
又过了一年,森的珠宝公司在上海开了两家分店,成立初期,森在香港内地之间飞来飞去,很是辛苦。于是安辞掉了在补习班教普通话的工作,开始学着帮森打理香港这边的业务。慢慢的,森逗留在上海的时间越来越长,甚至连续几个月都不回香港这边。公司的人有了一些传闻,可是安没有理会,也没有去向森求证什么。
有一夜,安在办公室加班到很晚,窗外的维多利亚港闪烁着点点的灯火,有些迷离。安忽然很想念在上海的森,拿起桌上的电话拨通了森的手机,一段久违了的旋律,一个熟悉的女声,在安的耳边轻唱起来,
现在对着收音机听自己唱的歌
我的他问为什么幸福不快乐
我微笑着说我也不懂得
他想出去走一走我对他点点头
天冷你就回来别在风中徘徊
我猜我眼里有明白还有一丝无奈
天冷他没回家我仍然在等待
明天的雨点撒下来那滋味就是爱
呜~别在风中徘徊呜~天冷就回来
她不知道,森是什么时候换了这个新的彩铃;她也不知道,原来这首歌还有第三段,因为她从来没有完整的听过,而森,也从来没有告诉过她。
那一夜,安给森的手机拨了无数通的电话,是为了找到森,还是为了一次一次聆听这段吟唱,她也不确定。唯一确定的,是整晚,森都没有接电话。
剥虾
May 31, 2006 on 5:07 pm | In 命题做文 | 1 Comment“晓晴,我想把妈接过来和我们一起住,你看呢?她老人家辛苦了大半辈子,现在家里只剩她一个人,怪冷清的。”
“好啊,我没意见。”
外公过世的第二年,杨扬把母亲月秀接到自己在美国的家,想说让老人家享享清福。
“妈,你尝尝这个石斑鱼,是不是和国内的差不多?”杨扬把中间鱼刺最少的一段夹在母亲的碗里。
“好,好,”月秀一边笑着应着,一边把剥好的虾放在儿子盘里,“美国的虾个头真大,扬扬,你小时候最爱吃虾,每次我都要给你剥一大盘。”说话间,一种母性特有的满足感爬上了眼角的鱼尾纹。
“妈妈,你也吃。”晓晴夹了一只椒盐虾给婆婆。“好的,好的,你们也吃。”月秀顾不得擦手,从碗里抓起晓晴刚才夹来的那只虾又开始剥起来,圆坨坨的手指上沾着碎的虾壳,和炸得金黄黄的面包粉,还有发亮的油光,油腻腻的,让晓晴有些不舒服。
走出粤香小筑的时候,晓晴回头看了一眼刚才他们吃饭的那张方桌子,一边是一堆高高的虾壳,一边是盘子里还剩的一两只粉红的虾仁,还有一边什么都没有。
“扬,你妈真宠你,那么大个人,还给你剥虾吃。”回到房间,晓晴的口气像是开玩笑又像是取笑,还有点酸酸的味道。
“吃醋了?”杨扬从后面搂住晓晴的腰,在耳边轻轻的说,“下回让我妈剥给你吃。”热热的口气,搔得晓晴耳根痒痒的,一个转身,挣开杨圈住的两只手,“我才不要呢,脏兮兮的。”晓晴反讥道。
“扬扬,出来看看我给你带来的新衣服。”还没来得及和晓晴继续打情骂俏下去,杨扬先被母亲唤去客厅试衣服了。
“妈,我回来了。”晓晴打开了门,把蛋糕和一大包菜放在厨房的台子上。
“回来啦,”月秀的声音从卫生间传出来,“我洗完这点衣服,一会就来烧饭。扬扬刚才打电话来,说要晚点回来。”
“洗衣服?”晓晴一阵纳闷,走进卫生间,看见浴缸前月秀弯着腰的背,抽水马桶的盖子上放着一个平时朋友聚会时用来放三明治的大盘子。“妈,这里有洗衣机。”晓晴拉开身后的塑料帘子。“哎呀,洗衣机洗不干净,都是肥皂水,还是自己手洗好。”月秀转过身来,把手里两条拧干的白色内裤放在那个三明治的大盘子上。“我在柜子里找了好久,都没找到可以洗衣服的脸盆,只能拿这个盘子用一下,早知道我从国内给你们带几个塑料脸盆过来的。”“妈,这个盘子是……”晓晴迟疑了两秒,还是把后面半句话咽了回去,安慰月秀说,“妈,改天我陪你去中国超市买几个塑料的脸盆。”
“妈,今天是您生日,我买了鳝丝和虾,晚上我做虾爆鳝面,扬说,您最爱吃这种面。”晓晴对着月秀转回去继续漂衣服的弯着的背,尽量地把眼睛从盘子里堆得越来越高像座小塔的内裤和汗衫上移开。
“啊呀,扬扬还记得,真的是……,”月秀转过身来,嘴角满是欣慰的笑意,把最后两双袜子叠在塔尖上,用手压了压紧,然后端起一盘子衣服,和晓晴一起往客厅走。“以前他小时候啊,”月秀的话头刚刚打开,又突然收住,似乎不想再说下去,晓晴当时只心疼那个从法国买回来的盘子,也没有注意到两人之间忽然沉默下来的不自然。
晓晴在厨房开始烧水汆虾仁煮面条,热油炒鳝丝的忙起来。月秀在客厅的对角拉了一根长长的晾衣绳,把洗干净的汗衫内裤挂起来。七点多杨扬回到家,“你回来的真准点,我刚煮好虾爆鳝面。”晓晴只顾低着头,把沥水过的面条、爆好的鳝丝、还有虾仁,均匀的分在每个碗里,像是在同杨扬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最后把煮沸的麻油淋在面条上,三碗喷香的虾爆鳝面,看得晓晴自己都馋了起来。
“好了,好了,”晓晴边端着托盘往餐桌走,边招呼道,“妈,扬,可以吃饭了。”晓晴放下托盘,才看清楚客厅里已经“白旗”飘飘,她急急把阳台的落地窗帘拉上,正好月秀从房里出来,“哎呀,天还没黑,做啥嘎早拉上窗帘呢。”“妈,楼下看见不好看。”晓晴解释道。“哎呀,个有啥要紧,我们以前还不是都把衣裳晾在外面的。”拗不过月秀的坚持,晓晴只好把窗帘重新拉开。
“妈,过来吃饭吧。”晓晴把面从托盘里拿出来摆到桌上,“尝尝这个虾爆鳝面合不合你的口味。”晓晴有些勉强的在脸上挤出几丝笑容来。
“哎呀,这个虾怎么没壳儿的?”月秀夹起一只粉红色的虾,语气里有些埋怨。
“妈,我看网上菜谱说要用虾仁,不过这边没啥好的河虾仁,所以只好用这种去壳的老虎虾代替了。”
“啥个虾仁啊,虾爆鳝面当然是要用一只只的全虾,这样摆在面上面,多少好看啊。”月秀的筷子撩拨着碗里的面条,唠叨了起来,“以前扬扬小时候,我同扬扬的爸爸常常带他去窝里对面的汤面馆吃虾爆鳝面,里面的虾都是我一只只剥给他吃的,他自己的不够,我碗里的也都归了他吃。可惜他爸爸走的早……”
“妈,快吃吧,等会面凉了。”杨扬截住了母亲的话头。
“哎,你都不记得的了噢,”月秀重重的叹了口气,搁下筷子,用手抹起眼睛来。
“妈,你别提以前难过的事情嘛,今朝是你六十岁生日啊。”杨扬连连劝慰着母亲。
“是啊,妈,我还买了蛋糕。你不喜欢吃面的话,我们来切蛋糕吃吧。”晓晴端出蛋糕放在桌子中间,努力想把气氛扭转回来。“妈,这是我特为在中国城订的鲜奶蛋糕,你吃吃看。”晓晴切了一块递到婆婆面前。
“好,好,一起吃,一起吃。”月秀收住情绪,接过蛋糕,叉了很小一口放在嘴里。“扬扬,你吃吧。”说着又把手里的蛋糕传到儿子那边。“妈,你吃吧,这还有好大一个呢,哪吃得完。”
“那个没动的就不要再去切了,留着你晚上弄得太晚,饿了可以垫垫。这么大一块,我吃不光的,你吃吧。”月秀又把蛋糕盘子往儿子的手边推近了几公分。杨扬没法,只得乖乖的把这块缺了一小角的鲜奶蛋糕胡乱吃了下去。
在厨房刷碗的时候,晓晴听见月秀好像把杨扬叫到自己的房间里。
“妈,刚才的蛋糕,你是不是觉得太腻了?”杨扬关切的问母亲。
“没有没有,”月秀摇摇头,“你总记不记得,你从小就最喜欢吃鲜奶蛋糕,特别是上面的奶油,每次都把奶油刮得干干净净,剩个干巴巴的蛋糕在冰箱里,只能我每天当早饭把它吃光。”月秀拉过身旁儿子的手,边拍边回忆着。忽然好像想起些什么来,她又让杨扬把靠墙的一个大箱子打开,从里面取出两轴画,展开在床上。“这是你外公留下的,他画的那些山水画,文革里都被烧了没收了,只有这两幅,后来平反的时候还了回来,其他的都不见了。你外婆死得早,家里只有我这么个女儿。你出国那年,外公得了脑血管萎缩,一年不如一年,后来就只能躺在床上,我一个人,要上班,要照顾外公,也有点忙不过来,你又不在身边,你外公后来几年真是很孤独,哎,我这个女儿,陪他的时间太少了。”说着说着,月秀悲从中来,眼眶泛起红红的。
“妈,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想了,你都已经退休,住在我这边,应该好好享享清福了。”有时候,杨扬也不知道,该怎样安慰母亲的伤怀。
收拾完厨房的晓晴,最后把留在客厅茶几上的那个大盘子,用清水冲了冲,单独放在柜子最下面的一格里。大小迥异的一面面白旗,在夜晚沉寂的客厅里,显得格外安静。
“妈,你看这个塑料盆洗衣裳够大吗?”晓晴从货架上拿起一个蓝色的盆子问婆婆月秀。
“随便啦,都可以。还要买菜呢,等会扬扬下班,来不及做饭了。”月秀在一旁催促着晓晴。
“哦,马上就好。”晓晴把一个蓝色和一个黄色的塑料盆放进购物车里,推着往菜蔬部走去。
月秀在水产柜台看到带头的大白虾,指着对晓晴说,“你看,这才是我说的做虾爆鳝面用的大虾。那种冷冻的虾,肉头木呼呼的,一点鲜味都没。这种新鲜的虾才好吃。”
“妈,这种虾其实也是刚从冷冻库里……”晓晴还没说完,月秀已经从旁边的架子上撕下一个保鲜袋,挑起虾来。“对了,冰箱里上次的鳝丝还有剩,我们买点虾回去,晚上我做虾爆鳝面,扬扬肯定喜欢吃。”
到了家,“妈,你先坐坐休息休息,我来洗菜。”晓晴手脚麻利的买来的菜全放到冰箱,把虾倒在水池里,穿上围裙,拿出剪刀,把虾头剪去,并在每只虾的背上剪一个小口子,把里面一条黑黑的线取出来,然后用水冲一下,放到盘子里。
“哎呀,你在做啥花头?”刚从屋里换好衣服走出来的月秀,来到厨房水池边,惊声责备起来,“介个把整只头的虾剪成什个样子了。”
“妈,这个虾头又不吃,直接剪掉算了。”
“哎呦,虾没个头,多少难看啊。吃的时光,再咬掉嘛。介个连壳儿都剪破了。”月秀从盘子里拎出一只没头背上还被开了一刀的白虾,满脸的不高兴。
“妈,那个是虾的消化系统,很脏的,要先去线的。”晓晴急着分辩道。
“哎,吃的时光,挖掉就好了。你看看,蛮蛮好一只虾,被你剪成啥个样子,连虾壳儿都跌落来,哪里还是虾啊?来来来,还是我来弄吧。”月秀摞起衣袖,挤过晓晴,站到正对水池的地方,开始哗哗冲洗起剩下十来只的白虾来。
那天晚上的虾爆鳝面,杨扬碗里雄赳赳气昂昂的红色大虾将排成整齐的一列,而晓晴碗里几只去头去线的虾,早掉了壳,败焉焉的混在面条中间,没有一点神采。
“扬扬,快吃吃这个面,好不好吃?”月秀抓着虾头上的几根虾须,把杨扬碗里的几只虾拎到旁边的盘子里,忙不迭的剥了起来。粉红的虾肉重新回到杨扬的面碗里,母亲的指间又拎出几只穿着红盔甲的虾将军,“哎,海虾总是不如河虾鲜,不过今朝我买的是没冷冻过的,稍微好吃点。”月秀的手一直在虾壳和虾肉间活动着,没有停歇。
“妈,你自己也吃啊。”杨扬夹了一只剥好的虾,放到母亲的碗里。
“好,好,好…”月秀用纸巾稍微擦了擦手,拿起筷子吃起面来,指甲缝里还留着一点点淡粉红发白的虾肉末,大概是为了要挖掉那根黑线时残留下的吧。
一晃,杨扬的母亲月秀在美国已经住了快半年,晓晴教课的那个中文学校也开始放假了。那天是周末,正好是圣诞大减价,本来说好陪月秀去逛购物中心的。结果早晨公司来电话,临时出了点状况,要杨扬回去处理一下。中午杨扬回来的时候,捧了一大叠文件。原来昨晚突然停电,公司的服务器出了毛病,要尽快恢复数据,可能没时间去购物中心了。晓晴说,“那我陪妈妈去逛吧,你在家里加班。”
“算了算了,”已经换好出门衣服的月秀脱下外套,坐到沙发上挥挥手说,“反正我也没啥个衣裳要买的。扬扬忙,就忙他的吧,逛商店啥时光都可以去的。昨天在旧金山逛了一天,我的脚还酸来动,下午还是来窝里睡点午觉,休息休息好了。”
“可这是一年难得两次的大减价啊。”晓晴的语气里有一点点着急。
“哎呀,打折打来打去,还便宜不到哪里去。我看像奥尔玛那种全棉的体恤衫罩衫,几块钱十几块的,就蛮好的。总是扬扬工作要紧。”月秀起身走到厨房,洗刷起放在水池里的中午吃饭时的碗筷来。
“扬,”晓晴嗔怒的跺着脚,挨到杨扬电脑桌的旁边。
“要不你自己去吧,妈不愿去,就让她在家随便看看电视什么。”杨扬轻声地对晓晴说。
“好吧,好吧。到时候别说我不孝顺,不陪你妈噢。”晓晴撅着小嘴,虽有几分不情愿,想想也只能这样,反正以前杨扬加班的时候,也是她自己一个人逛街的。
把车在楼下的停车位泊好,晓晴拿出手机,给楼上拨了个电话,想让杨扬下楼帮她提东西。可是嘟嘟响了四声,就转到了留言信箱。“奇怪,怎么会不在家?”晓晴的眉头微微一皱,从后座拎出大包小包来,侧着身,走进楼门。电梯到了八楼,打开房门,“扬,扬…,妈,妈…”喊了几声都没有人应,厨房、客厅、卫生间、书房、阳台,都没有人。晓晴的眉头锁的更紧了。晓晴拨杨扬的手机,华尔兹音乐的铃声在卧室响起来。“真奇怪,两个大人,跑哪去了?手机也不带。”晓晴嘟囔着下楼,准备去搬放在后备箱里那个新买的按摩器。
刚到楼下,远远看到杨扬和母亲两人,好像都穿着球鞋,从路口走进来。“扬,你去哪里了?”晓晴高声问道。
杨扬加紧往前小跑几步,来到晓晴跟前,用手背擦着额头的汗珠,“我带妈妈去后面的小山转了转。你那么早就会来了。”白净的脸上,有几朵红晕。
“你公司的服务器弄好了?”晓晴不悦的问道。
“晚上再说,来得及,大部分数据,早上我在公司已经恢复好了。还有点尾巴,晚上开个通宵就好了。”杨扬轻松的笑着回答。
“随你便吧。你帮我把车后面一个按摩器拿出来,是我买给妈妈的。”晓晴的态度变得爱理不理似的。
“噢。”杨扬抱着按摩器,对走上来的母亲说,“妈,晓晴给你买的按摩器,你上去试试看。”
“好的,好的。”月秀伸出两只手,想上来帮儿子抬一把。“不用,妈,我一个人可以拿。”杨扬把双手围成的那个环抱往边上晃了晃,用肩膀抵抵母亲的肩肘,“妈,你走前面。”
到了楼上,还没来得及把按摩器拆开,晓晴就把杨扬拖进了卧室,虚掩上门,只留很小一条缝隙。“杨扬,你妈妈这是什么意思?我陪她逛街,她说走不动,你带她去后山HIKING,她就爬得动了?还口口声声说,你工作要紧,你明明要加班,还让你浪费一个下午去陪她。”晓晴声音不由自主地提高了一个八度。
“你轻点,让妈听见了,她该不高兴了。”杨扬把晓晴拉到床边坐下来,“你也知道的,我高三时爸爸得癌症去世了。大学四年我在北京念书,只有寒暑假才回家,一毕业就出国了,后来就更少回去。我陪我妈的时间很少,她一个人在家照顾行动不方便的外公,也没有兄弟姐妹的帮忙,父亲那边的亲戚,也比较疏远,我妈心里其实是很寂寞的。只有我这个独生儿子,是她唯一的亲人,可现在也娶了老婆,成了自己的家,她心里总觉得失去了什么,空落落的。”
“你和你妈的母子情深,我可以理解,可是你妈这样做,我觉得你妈是有……”
杨扬伸出手指轻按在晓晴的嘴唇,做出一个“嘘”的手势,“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过老人家,给她点时间慢慢适应吧。”
杨扬已经说得这么坦白,晓晴也发不出火来,只有抬头无奈的一笑,却正看到婆婆月秀端着一碗糖水站在卧室门口,原先虚掩的门被推开了一半。就在晓晴望见的那一刹那,月秀急忙忙的转过身,装作什么都没看见,往自己房间的方向走过去。只是转身的时候,手肘不小心在门把手上轻碰了一下,一点黄黄的番薯糖水泼洒在地板上。背对着门坐在床沿的杨扬,大概永远不会知道这一幕。
过了元旦,月秀同杨扬提起要回国过年,她对儿子说,这儿太冷清了,过年都没有气氛,还是国内热闹。杨扬劝不住,公司又刚接了一个新项目,临时请不出假,只能给母亲单独订了张回国的机票。
“嗨,杨妈,从美国看儿子回来啦。”水产摊位上的老板看见月秀走过来,大声闲话着家常。“怎么不在那里过完年再回来呢?你儿子在美国自己当老板开公司,你真当福气好啊。”
“哎,那儿没过年的气氛。”月秀叹叹气,问老板,“今天有没有好的基围虾?”
“有啊,当然有啊,”老板拿着网兜在大铝皮桶里舀了一把,“你看,只只活蹦乱跳的。今朝大年三十,这种基围虾人家都要卖四五十块一斤呢,你也是老主顾了,我算你便宜点,三十五块一斤,介个样?”
“好咯,好咯,你帮我称一斤。”月秀从皮夹里抽出一张五十元的钞票。
办了十几年的春节晚会,照常于八点开播。餐桌上摆了一盘白灼虾,一碟加了姜丝的米醋,一盘青菜,一锅肉丸粉丝汤,还有一碗白饭。月秀边看电视,边剥出一只只淡粉红的基围虾,蘸一点醋,放到碗里,渐渐的,粉白的虾肉盖住了米饭,越叠越高,旁边的虾壳也越积越多,堆成满满的一堆。电视里演到十二点新年的钟声敲响时,窗外绚丽的烟火和震耳的鞭炮声,一浪盖过一浪。月秀起身回到房间,圆坨坨的手指,抚摸着床头柜上那张全家福,几粒粉红色的虾壳落在了像框的下缘里。
“唷,杨妈妈,又来买虾啦。今天的河虾好,个头大,只只都滴滴活的。你看——”水产摊的老板从桶里网了一把,伸给月秀看。那天的虾,真的很活,其中有一只,在网兜里,几下打挺,重新跃身回桶里,溅出很大的水花,打湿了月秀的衣摆。
“嗯,这虾新鲜,给我称一斤。”月秀掸掸衣摆上的水珠,对老板说道。
情人
May 26, 2006 on 11:36 am | In 命题做文 | 2 Comments情人
回国前,给月发了封电邮,告诉她我回去的消息,到了临走前一天,也没有收到她的回音。我只能在购物中心维多利亚的秘密的专卖店随意挑了几件月可能会喜欢的东西。维多利亚的秘密是月最爱的内衣牌子,每年两次的大减价,月总会在网上选中喜欢的,让我帮她邮购。只是这一年没有。
到了上海,在机场遇见来接我的迈克。这两年,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常来上海,每次都是迈克接我送我,他还是那么优雅迷人。认识迈克时,我和月都还是大学三年级的丫头片子。迈克是我们实习那家英国贸易公司驻上海办事处的主管。三十出头的他,一米八的个头,棱角分明的脸,挺拔的鼻梁,微翘的嘴角,总是一身干净的白衬衣,打一条深色的领带,举手投足间流露着英伦绅士的优雅风度,外型俊佳,事业有成,具备一切使身边女性为之动心的条件。可惜,这么一个迷人完美的男人,却早早结婚生子,令当时我们这些小女生只恨生不逢时,错过了王子。
在车上,我思忖了良久,要不要开口向迈克打听月的近况。我想,如果月还留在上海的话,他一定是知道一点的,但他是不是还想提起月,我有些迟疑了。月和迈克之间的尴尬,大概从那个故事开始。
我曾经很好奇地问迈克,为什么那么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