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过以后

February 6, 2006 on 11:52 pm | In 命题做文 | 1 Comment

爱过以后

我的爱情本来是可以很完美的。

我和伟来自同一个南方小城,他是我大学时的师兄,比我高一级,入学第一天,他热心的带着我这个老乡兼师妹,办理各种繁琐的新生报到和宿舍登记入住手续,我们的友谊从那一天开始,几个月后,友谊里面生出了一点点暧昧,接下来,爱情在冬日的阳光里在我和伟之间落下了种子,北京的第一场大雪,像催化剂,还没到春天,就让这颗刚刚落下的种子长出了叶子。那晚下自习回宿舍的路上,伟把他左手牵着的我的右手放进了他的大衣口袋,第一次我和伟那么近的走在一起,我的脸几乎要贴在他手臂上了,也许是因为刚才一路走回来的亲密给伟壮了胆,到了宿舍楼下,他俯下身来在我的脑门上轻吻一下,这个吻,戳破了我和伟之间最后一层友谊的窗纸,我们开始恋爱了。后面的三年里,我和伟谈着和校园里每一对情侣差不多的恋爱,吃饭、看电影、逛街,五一十一的长假有时和同学一起有时只有两个人去旅行。伟常说,女朋友是拿来爱和保护的,和伟在一起,他会把一切安排得好好的,有一种特别舒服贴心和安全的感觉,周围的朋友们都羡慕我,在父母们的眼中,我和伟是注定会走进婚姻殿堂的一对,而我,也觉得自己找到了一生的幸福。

伟毕业后去美国念了自费的公共管理硕士,离别的伤感被忙碌的大四生活冲淡了,我也在积极的准备着申请出国的各种手续,我申请的和伟一样,也是公共管理,宿舍的姐妹都说我和伟,除了是恋人,还是一对并肩革命亲密无间的战友,我想,这就是我寻找的爱情。一年后,我顺利的拿到了伟那个学校公共管理系的录取通知,比起那些因为毕业出国而两地分隔最后因为距离黯然分手的恋人,在所有人的眼中,我和伟的爱情像系上了最保险的安全带,一定会着陆在美满婚姻的礼堂上。当时,我也是这么以为的。

直到一年后的某一天,在旧金山的街头,我遇到了他。这时,伟已经拿到了硕士学位,我和伟都没有留在美国的打算,但因为我还要一年才毕业,所以伟决定留下来陪我一年,在纽约的一个公司找了一份兼职的工作,而我,因为课程的需要,第一学年结束的那个暑假在旧金山做一份实习。我租的公寓离唐人街不远,周末我常会去Union Square逛街,或者去唐人街门口那家星巴克看书,就在那里,我看见了他,高中时曾有过一年半同窗之谊的他。只是自从高二下学期文理分班后,我们之间就没有了联络,只知道毕业后他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名牌大学,之后,他的名字就从我的生活中抹去了。五年没见,是他先认出了我,人生何处不相逢,缘分就这样不经意的砸中了我。原来大学毕业后他也来了美国,在伯克莱大学念计算机专业,现在正在硅谷的一个公司实习。老同学异地相逢,有一种格外的兴奋,那个周六,我们在渔人码头逛了整整一个下午,聊着曾经的同学,聊着五年中发生的一切,只是,我隐去伟那一段。晚上,他请我在海边的一个意大利餐馆吃饭,相对而坐,我总是托着下巴,把脸朝向窗外,装出一幅在看海景的样子,其实不过是为了逃避他那双在我心里火辣的眼神。

六年后的这一次意外相遇,像一颗石子在我平静的生活里激起了层层涟漪,后来甚至变成了一股最汹涌的波涛,把我的爱情搅得天翻地覆。七年前那段被深锁在我日记里的感情,在他送我回家的那个夜晚,在我的心底反复激荡着,七年前的很多个夜晚,我把这段感情的丝丝缕缕结成一个茧,埋在心底,以为就是结束,却忘了总有破茧的一天。他是我的初恋,但是一段从来没有开始过的初恋。高中第一年的全校篮球联赛,我被他在篮球场的英姿深深的吸引,像每一个怀春的少女一样,我坠入了一张自己编起来的情网,每次比赛,总想坐在最近的位置看他,可又怕引来他的注意,不过幸好他是我们学校的万人迷,只要他打比赛,肯定有很多女生来观战,大声喊着他的名字给他加油,于是,我那颗因为害羞而忐忑不安的心渐渐平静下来。不知道是我天生的冷静,还是不习惯在别人面前流露真情,每次不管比赛有多激烈,我都是安静的坐在观众席上,每一次都只是在心里用尽全身的力气为他呐喊着加油。也许是这份安静,反倒让他注意到了我,这是我不曾料到的。

高中的第二年,他成了学校篮球队的主力,我照旧一场不漏的看他的比赛。班上有不少女生暗恋他,课间放学,几个女生凑在一起常常议论他打球的姿势有多帅、眼神有多放电,可是我从来都是听众,从来不加入她们的花痴,因为孤傲的我只想把这一份感情写在只属于我的日记里。不知从那天起,每当周末有比赛的那个周五,有时是从篮球场经过看见他,有时是在教学楼的走廊和他迎面走过,打招呼里,他总会顺带的问我一句,明天来看我们比赛么?每次我就像收到王子邀请的灰姑娘,一面拼命按住那颗快要跳出的小心脏,一面装出很轻松的样子回答他,会啊。

全市的高中篮球联赛从秋天打到冬天,每个有他比赛的周末,我的心里都是满满的。期末前的那场半决赛,他最后的一个三分球使我们校队在最后时刻反超对手,顺利晋级决赛。在获胜的那一刻,他抬头往我们坐的看台方向望过来,打出一个V的手势,虽然隔着很远,但我却感觉到,他是在对我打这个手势,我回应的一笑,被淹没在了周围女生兴奋的尖叫声里,不知道他会不会收到呢?那一晚,我的日记里都是他的名字。

寒假来了,没有了比赛,没有了他,生活变得空荡起来,读书以来第一次觉得假期太长,盼望着早点开学。到了临开学前几天,心情变得格外的躁郁起来,好几次和同学逛街路过学校,很想进去看看他会不会在篮球场练球,又怕被好朋友笑话,每次都是望而止步。好不容易等到了开学缴费的那天,走进教室却看到最后一排他的座位空着,后来的同学陆续走进教室,可惜都没有他,心变得越来越沉,时不时的回过头去,怀疑是不是自己刚才看错了,或者他换了座位,可惜眼瞪得再大,看得再仔细,也看不到半点他的影子。老师交待完新学期的任务,就宣布放学了。我的心也沉入了谷底,也许他今天有事吧,也许明天,明天正式上课,一定可以能见到他,我一面安慰着自己,一面往楼下走。路过体育馆的时候,听到里面有怦怦的篮球声,我迫不及待的往里面走进去,一推开门,看到他正坐在对面的长凳上系球鞋带,还来不及落荒而逃,他已经抬起头来看见了我。那一刻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该走上去和他打个招呼么?万一他问我,来体育馆干什么,我该怎么回答,或者我就装作没看见他转身走掉算了,可那会不会让他有更大的误会呢?还在我犹豫不决的几秒钟里,他已经走到了我面前,“嗨,已经放学了?”他问我。我僵硬的点点头,嘴里“嗯”着,大脑里却在不停的搜索着找个什么借口快点开溜。经过一个寒假,虽然每天的日记里都写着对他的思念,可真的看到了他,又仿佛陌生了许多。球馆那边校篮球队的队员们热火朝天训练的声音从我身旁经过却不入耳,周围安静的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声,我所有的世界在这个和他面对面的空间里凝固了起来。正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有个人从他身后走上来拍拍他的肩膀说,“快,准备练习了。”我的心如释重负般的舒了一大口气,他应了队员一声“就来”,转过头来问我能不能帮他把分班的表格交到班主任的办公室去。于是我随着他穿过体育馆,走到他刚才坐着的那个长凳边,他从书包拿出表格交给我,然后又从笔记本里拿出一张票,“这是下个礼拜篮球联赛决赛的入场券,我怕到时候体育委员那里的票不够拿,所以特地留了一张给你,你会来吧?”“啊,谢谢,”我的声音细得只有自己可以听到,我抬起头,接触到他那充满期待的目光和神情,我感到我的心脏快要从胸口蹦出来,快要把我所有的秘密都泼洒开来,我迅速的从他手里接过票,又说了一声细得只有自己听得见的“谢谢”,光速般的离开了体育馆。

靠在操场的栏杆上,眩目的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飞扬的尘土让我觉得一切变得那么不真实,难道这就是突如其来的爱情么?回过神来,我才看到手里还拿着他的那张分班表格,有人说,好奇心杀死人,而于我,好奇心杀死我的初恋。如果那天我只是老老实实把表格放到班主任的办公桌上,我想,我的高中生活会多一段浪漫的回忆,虽然浪漫的感情总会有不完整的苦涩,但也许正是因为不完整,所以才浪漫才会永远吧。可是我没有,也许是命运的捉弄,一直以来,我都不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女孩,但是那天,当我把表格放到班主任的桌上回身正要走的时候,一股鬼使神差般力量把我拉了回去。虽然我知道,一般男生都会选择读理科,但是那一刻,也许是那张球票的作祟,我的心底忽然燃起一丝他会不会选文科的希望,当然,这个希望就像肥皂泡一样,在空气中停留了几秒就破碎的一点痕迹都不留了。

其实早猜得到他这个选择,所以也无所谓什么失望,但是想起那张球票,我的心忽然变得沉重起来。我的父母常年两地分居,老爸在南方做生意,一年中在家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一个月,妈妈在市内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愿迁去南方那个城市,在家庭的影响下,当我开始了解爱情和婚姻的时候,我对自己说,将来我一定要找一个和我志同道合的伴侣,才可以厮守在一起,我知道,这也是我后来选择伟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对爱情,我有一份完美的憧憬,一生只有一次永远,我想要把我唯一的一次爱留给这一个永远,这是我为什么一直把对他的这份暗恋深埋在心底的原因。既然不确定他是不是那个陪我走到最后的人,又何必让感情开始呢?虽然我一次又一次在看比赛的时候,因为他的投球、扣篮、甚至每一个跑动的身影而心动,但是我以为只要把这份心动好好的收藏在日记里,收藏在我一个人的世界里,这就不算有爱情的开始,就不算有初恋,现在想来,那完全是掩耳盗铃的自欺欺人。

开学的第一个礼拜,班上崇拜他的女生在到处搜刮着这次篮球联赛决赛的入场券。也许是因为决赛的缘故,看的人太多,学校分到每班体育委员手里的二十张票,一天之内就被瓜分得干干净净,还有好些人因为没拿到票,怨声连连。没有人知道我的那张票,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去看那场比赛。如果没有看到他的分班志愿表,也许我会把那个希望保留到两个月后正式分班的那一天,这中间可能我会忘记自己那个爱一次就爱永远的期望,那么两个月里我和他之间也许会有一些甜蜜而青涩的发生,然后是恋恋的不舍,最后是无奈的结局。我相信,当时我一定很庆幸自己提前知道了他的选择,提前给了自己斩断情丝的理由。所以那个礼拜,我没有太多矛盾的挣扎,就决定放弃那张票,不去看决赛了。

比赛当晚,同桌就在电话里给我绘声绘色的描述了那场惊心动魄的比赛,自然少不了很多对他的花痴和赞美。周一回到学校,在校门口和他不期相遇,对于自己食言没去看他的比赛,我似乎没有太多的愧疚,反倒很自然走上前去恭喜他们夺冠,然后抱歉的说,因为家里突然来了客人,所以没法去看他的比赛。他轻轻的“哦”了一声,像是接受了我的解释,但掩饰不了眼中略过的一丝失落。奇怪的是,我竟然无动于衷。我惊讶于自己的冷静和冷血,在这个情窦初开的年纪,我不仅没有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甚至还可以那么理智的控制着自己的情感,思考着自己将来的婚姻,我像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将,精打细算着自己爱情和家庭的未来。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出现在学校篮球赛的看台上,甚至连电视节目里转播的篮球赛,我也没了看的兴趣。

分班以后,我更是专心的准备会考高考,后来到北京上大学,遇到伟,我知道,他是我一直等待的那个人,那个我的初恋情人,那个将和我厮守到老的人。可是我不知道,六年过后,当我在旧金山重新遇见他的时候,我为什么要刻意隐瞒掉伟的存在,甚至我的那颗心,为什么突然又变得不安起来?那晚在渔人码头吃完饭,他送我回到公寓,已经十点多,答录机里有一条伟的留言,我忘了和伟说好六点钟通电话的约定,虽然这时已是东部的凌晨一两点,可我还是不顾一切给伟拨电话,也许我只是想在堕落前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在电话里我不断的为自己的失约说着对不起,迷迷糊糊的伟以为是他在留言里对我说了什么重话,于是用他一贯低低温柔的声音安慰着我说没事没事,可说到最后我竟抱着电话失控的哭了起来,这下伟真的有点吓倒了,以为我出了什么事,几乎说要马上订票过来看我。眼泪流了出来,我的大脑好像也清醒了些,于是连忙跟伟解释说其实我没事,只是因为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呆的有点不习惯,格外想他的缘故,伟听了还是有点不放心,我又和他解释说女孩子总有几天会比较情绪化,并答应他一定会好好照顾自己,伟这才放心的挂了电话。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和伟提遇到他的事。

那个晚上我睡得特别不好,脑子里不断浮现着高中时他打篮球的画面,这段被尘封起来那么久的回忆,忽然从某个角落蹦出来,清晰的就像发生在昨天。第二天整个早上,我都赖在床上和伟通电话,海阔天空的胡聊,昨天的一切和他都好像发生在另一个时空里,在我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下午把房间打扫了一番,正想出门去中国超市买点吃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是个陌生的号码。“喂”,我接起来,电话那头传来的是他的声音,“嗨,别忘了晚上去奥克兰看球赛的事,你没车吧,我六点去接你。”“噢……”我正一头雾水没明白发生什么事的时候,他已经把电话挂了。我一个人坐在门口的凳子上,努力回忆着昨晚吃饭时我和他的对话,我想起来了,他和我说,今天晚上奥克兰有一场NBA的球赛,问我有没有兴趣一起看,还说记得我高中时经常去看他们的篮球赛,只可惜错过了那次他们最精彩的夺冠,还说……记不清了,甚至记不清我到底是答应了他还是拒绝了他,还有我的手机号,可能也那个时候留给他的,我不确定。

门铃声把我从呆呆的冥想中吵醒,打开门,是他来接我了,急急忙忙忘了回房间拿外套只拿了一个背包就和他出门了。也许是前一晚没睡好的缘故,喧闹的球馆里,我的脑袋变得越来越沉,脸被周围沸腾的人群熏得红红的,烧烧的,身上却不住的在发冷。他好像看出了我的不舒服,把他的外套披在我的身上,还不时转过头来问我,觉得怎么样,要不要先送我回去。我知道他一定很期待看NBA现场的比赛,所以每次我都摇头说没事。比赛结束走出球馆时被迎面冷风吹到,我晕乎乎的头像针扎般痛起来,再也坚持不住,整个人软绵绵的靠在了他的身上。他用手试了一下我的额头,好像没有发烧,我在他怀里喃喃道,我没事,只是有点困。“那就在车里好好睡一会吧。”他放下心来。一路上,我睡得很熟,什么梦都没有作,没有伟,没有他,一切都很安静。直到了我家公寓楼下,他才把我叫醒。他说本来想问我去哪里吃饭的,可见我一上车就呼呼大睡,就没好意思吵醒我。谁知我竟一路睡回了家。听他这么说,我觉得很过意不去,一看表,已经九点多了,附近的店也都快关门了,于是我就提议要不上我家,吃我做的意粉。他欣然同意。

来美国一年多,大多数时候都是伟做菜,我几乎没什么练习厨艺的机会,只学会了做意粉,把面条、蔬菜、鸡蛋或者肉肠分开煮熟,然后放在锅里,浇上番茄汁,就差不多了。这天晚上,我也是煮了这么一大盘意粉,还拿出上一次几个同事在我家开派队时留下的半瓶红酒,看到厨房桌上放着用完的装鸡蛋的褐色盒子,我忽然想起一个意大利朋友教我的用鸡蛋盒子点蜡烛的方法。我像个小孩一样,忘记了刚才还咕咕直叫的肚子,硬是拉着他陪我先去渔人码头装了满满一袋沙子回来。我在鸡蛋盒的每个格子里倒上一半的沙子,然后在上面放上一个个小小的扁圆形的蜡烛,我用一种小女生得意的神情望着他,问他对我这个别致的烛台满不满意。晕黄的烛光里,我看到笑意从他的嘴角漾开来,那个神情就像很多年前他在球场上对我打出胜利手势的时候一样,虽然那时我并没看清他的脸,但是我能感到,那种会心的满足和幸福是一样的。

吃完饭,他说一定要帮我洗完碗才走,于是我们两个人一起收拾了桌子,把碗都刷干净,连烧灭的蜡烛也都清理好,好像没有再留下来的理由了,于是我送他到门口,他问我什么时候回纽约,我说下个月,他又问我,下周有没有空,可以一起去南边的哪里哪里海滩,我忽然很冷漠的回答他,到时候再说吧。看得出他有点意外,不过他掩饰的很好,当我望着他,听着他说“那好,我先走了”的时候,第二次我从他的眼里看到了失落,和六年前校门口那次一模一样的失落的眼神。这一次,我没有无动于衷。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也许是刚才红酒的作用,在他转身前的那一刻,我把头埋入了他的怀里。我好像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去抱住他,不让他走,那扇本来应该在我俩之间合上的门,把我们关回了同一个房间里。他的头俯下来,他的吻落下我的额头上、脸颊上、嘴唇上、脖子上、胸口上,落到我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里。我失去了最后的意志,沦陷在他滚烫的吻里面。

早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落在我们的床上,我在他的怀里醒过来,用手指摩挲着他下巴上一夜长出来的胡渣。我的调皮弄醒了他,他看着我,又一次满足而幸福的笑了。他在我的耳边轻声细语的和我道歉,说他不知道这是我的第一次,还问我昨晚有没有把我弄疼。我没有回答他,只是转过身去吻住了他的嘴。是的,这是我的第一次。一直以来,我对伟有一种暗示,就是想把第一次留在我们新婚的那晚,伟很尊重我,所以即使到了美国,我们租同一间公寓,也是买了两张单人床,我睡里面的房间,他睡客厅。因为我一直相信婚姻是两个人爱情天长地久的保护伞,有了那把保护伞,我才可以确定的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那个可以陪我一辈子的男人。可是昨晚,我一直坚守的这个爱情婚姻和家庭的梦想被我自己生生的粉碎了,想到这些,我竟然没有一丝的后悔。昨晚当他进入我的身体的时候,我已经清楚的知道,我失去了伟,也失去了他,但是,我学会了爱。六年前,当我拒绝再看篮球赛,拒绝再想他,把他的名字锁进日记本不再打开,把那份一年多里远远望着他沉淀下来的感情做成茧,埋在心脏某个角落的时候,也是把自己深深的缚在了那个茧里。大学四年,伟给了我所有女孩子渴望被人追被人爱的虚荣,可是在伟的掌心里,我慢慢失掉了去爱的能力,忘掉了爱一个人爱到痛的感觉。没有苦,再甜的糖水也变成了白开水,没有痛,再甜蜜的爱情也会淡而无味。七年以后,我终于明白了,天长地久的厮守是生活,刻骨铭心的瞬间才是爱情。

本来我想等一月后回到纽约才和伟提出分手的,没想到一个礼拜后,我和他刚从洛杉矶玩了一个周末回到三番,竟在公寓的楼下撞见了伟。因为上次我在电话里对着伟大哭,他实在放心不下,最后还是和公司请了几天假,想来三番给我一个惊喜,可我却给了他一个晴天霹雳。我和伟坐在沙发的两边,无言以对。伟以为我只是一时玩心太重而出轨,沉默了良久,他对我说,等你结束了实习,我们回到纽约重头再来,好么。我摇头,除了摇头,我不知道怎么向伟解释七年前曾经在我心里的那个他。伟没有再追问下去,那晚他睡在我的客厅,第二天他改了机票,飞回了纽约。

伟走后,我没有再和他联络,他也没有再打电话过来。直到一个月后,我结束实习准备回纽约的前一天,我给他打电话,问他有没有时间去机场送我,他说好。从三番市区到机场的路上,我们聊着有的没的,谈话间,仿佛有一个雷区,彼此都小心翼翼的避开。入闸前,我告诉他,我已经和伟分手了,还有,下次来纽约记得找我,最后我问他可不可以给我一个goodbye kiss。他很绅士的在我的额头轻点了一下,说了一句take care。

回到纽约,客厅的餐桌上有伟留给我的一张积满灰尘的字条,是他两个礼拜前写的,他说他已经搬到新的公寓去住了;老妈打越洋电话来,问我和伟之间到底怎么了,我说性格不合,她死活不信,追问了很多次,后来也就不问了;我和他还保持着电邮的联系,那年冬天,他来纽约玩,我们一起在时代广场新年倒数,钟声敲响的那刻,他给了我一个很深很深足以记住整整一年的新年之吻;第二年的夏天,我硕士毕业回国,在上海浦东机场的大厅看到伟,和他身边一个白净的女孩子,伟告诉我,去年的new year eve,他和晓在纽约登记结婚了,这次是回国补办婚礼;两年后,公司派我去旧金山出差,他请我去他家吃饭,他告诉我,这几年硅谷的经济繁荣,很多公司的股票疯涨,所以他买了这个房子,只可惜还没有找到女主人,我装作没有听出他话里的暗示,很快转了话题;五年后,老妈开始催我结婚,不断给我安排各种相亲,从机关干部到公司老总,从大学教授到文化名人,虽然每次我都会乖乖的出席,但每个第一次见面也都是最后一次,就这样和老妈干耗了快一年;到了第六年的除夕,老妈给我下了最后通牒,如果我在来年再不能解决个人问题的话,她和老爸决定把为我存了十几年那笔嫁妆费全部捐到希望工程去;就在同一天晚上,我收到一条他发来的短信,他说,一个人住的房子再大都不是家,所以他卖掉了硅谷的那个房子,准备用那笔钱回国自己创业,并问我有没有空出去喝一杯,聊聊他的未来大计,出门前,我拍着胸脯对老妈说,妈,你再给我存一年嫁妆,明年,我一定嫁人;第二年的圣诞,我披上了婚纱,嫁给了这个我曾经爱过、现在打算和他生活一辈子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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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好文章,这个这个…想转载一下不知道可以不?嘿嘿141

    Comment by 股票 — October 6, 2008 7:41 pm GMT-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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