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翊云:好奇的眼睛洞穿人心
September 3, 2009 on 11:18 pm | In 命题做文 | 1 Comment(几个月前给杂志作了一篇李翊云的专访。虽然对她目前的两本小说是否值得译介到中文世界,我的看法和她本人一样,但采访中听她谈的很多东西,非常有意思,也很给人启发,因此决定贴上来。发到杂志上的稿子,由于版面缘故小有删节,以下是完整的原稿。)
近年来,一个华人女作家的名字在英美文坛声名鹊起。她的作品不断见于《巴黎评论》、《纽约客》等知名文学杂志,她的首部短篇小说集《千年敬祈》(A Thousand Years of Good Prayers )屡获文学奖项,她在2007年入选新一代美国杰出小说家。
她叫李翊云,是个地道的中国姑娘,在北京的四合院长大,出国前没有用中文写过小说,到美国后才开始用中学和大学里积累下的那点英语,尝试文学创作。可是短短四年,她便有作品在英语文学界崭露头角,随后与兰登书屋签下两本书约。纷至涌来的成功,令同时代人目眩。
转行,第一个铁了心的决定
李翊云的父亲是位研究核物理的专家,母亲是教师,和许多同年龄的尖子生一样,李翊云从小受到浓厚的数理化熏陶,中学搞奥赛,大学就读于北大生物系,本科毕业后,于1996年赴美到爱荷华大学攻读免疫学博士。一路走来,这一切显得顺理成章。出国亦是她儿时的理想,“大院里的小孩都是学习很优秀的,我念小学时,就看到身边比我大一点的同龄人纷纷出国。”处在青春期叛逆的她,“也特想到外面去,不想呆在家里。”
在爱荷华,身边美国同学聊的不是实验就是电视,中国留学生则关心买车购物,这几样都勾不起李翊云的兴趣。她从小喜欢读书,《收获》《十月》、大部头的世界名著,儿时似懂非懂的阅读记忆,在她心里悄悄埋下艺术的种子。带着想找人聊聊文学的愿望,她报名参加了一个社区学校的写作班。班上多是老太太和中年妇女,虽然可能没有遇到理想中志趣相投的朋友,但写作班老师的一席话,对她意义非凡。“你应该好好写,争取有一天能让作品发表。”这番鼓励与鞭策点燃了她的文学之梦。
之后几年,李翊云利用业余时间大量读书,并坚持不懈练笔,私下用英语写了很多长短不一的作文。“那时候也没有太多作家朋友,就是自己埋头不停的写。当然写的很不成熟,知道不可能发表。”研究生三年级时,她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只需再做一年实验,然后写论文毕业,谋一份大学教职,眼前的人生好像预设的电脑程序,只要按部就班就可有个非常稳定安逸的将来。就在这时,她恍然发现,科学研究并非自己的梦想,她决定放弃博士学位,专心投入小说创作。导师惋惜,拼命挽留,父母反对,母亲说,“当作家也赚不了钱,你浪费了我们给你的所有的教育。”可“那时我确实死了心了,觉得这一辈子就做过那么一个铁了心的决定”。
录取她,普利策作家的唯一请求
从研究生院退学的李翊云,经过两年自修苦学后,决定申请爱荷华大学的作家工作室。这是全美排名第一的英语创意写作系,1990年代一半的普利策获奖作家是那里的毕业生。虽然李翊云的英语写作得到该系教授James Alan McPherson的力挺,但虚构写作专业的主任一票否决了她的申请,理由是,“英语不是你的母语,你就不该用英语写作”。李翊云只好暂时进入非虚构写作专业就读。
第二年,McPherson教授再度为李翊云说项。这位害羞的普利策获奖作家以自己二十年在爱荷华任教的资历,请求虚构写作专业的主任录取这位中国学生。“所以我其实是走后门,进了那个班。”
不过讽刺的是,正当虚构写作专业对是否录取李翊云无法达成共识、局面僵持时,她给《巴黎评论》寄去的《不朽》(Immortality)一作,被编辑选中,即将发表。不久,《纽约客》也决定刊登她的另一篇作品《多余》(Extra)。这两家都是英语文学界数一数二的杂志,他们对李翊云小说的青睐,一方面为她的申请增加了砝码,另一方面,也令一直把她拒之门外的那位系主任颇为尴尬。
一进虚构写作班,兰登书屋便与李翊云签下两本书约,从此,她开始了专业英语写作的生涯。那一年,她一气写了八个短篇,完成了第一本小说集《千年敬祈》。2005年,李翊云以非虚构写作与虚构写作两个硕士学位,从爱荷华作家工作室毕业。学生签证到期,此时,她面临留美身份的问题。
绿卡遭拒,移民局重理轻文
2004年,李翊云申请美国“艺术类杰出人才”绿卡,虽然有著名作家、国际笔会美国中心(PEN American Center)主席拉什迪(Salman Rushdie)以及纽约客杂志主编的鼎力推荐信,美国移民局仍以申请人没有达到美国国会对杰出能力规定的高标准为由拒绝了她的申请。这件事引来外界很大关注,中英文媒体都做了相关报道。支持她的同行认为,移民局不了解文学界残酷激烈的出版环境,因而低估了她的才华与成绩。“确实比较荒唐,相比下,科学人才在美国申请绿卡非常容易。这个坏消息也让我变得很出名,后来别人一见我,就问我绿卡的事,弄得我很不好意思。”
从触电写作至今,李翊云用的一直是英语,在文学表达上,英语对她而言是种更轻松自如的语言,她把它比作自己写作的母语。虽然留美不是唯一的选择,但一波三折的绿卡申请过程还是带来一定困扰,“考虑过移民加拿大,或去英国、爱尔兰。”“不想回中国,不是因为不爱。……就好像,你不会和你的母亲住在一块,无论你多么爱她,有一天还是会离开她。”2007年,已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英语系任教的她,终于顺利获得在美永久居留的身份。
相夫教子,自由放养式母亲
“周末发现,7岁的大儿子有个Twitter帐号,据他说,真奇怪,我有两个粉丝呢。4岁的小儿子与老爸打拳落败后说,‘我可能长得可爱,但却是个不好对付的对手。’”
现与丈夫住在加州奥克兰城的李翊云已是两个小孩的母亲。“其实我也不是什么模范母亲,我家小孩属于放养型,”李翊云用从《纽约时报》上学到的一个新词形容自己的为母之道,“我能做到的就是把他们喂饱了,澡洗了,牙刷了,换上干净衣服。以前小时候比较费劲,白天老得陪着他们,我只能夜里写作。现在长大了,他们会自己上网去玩,看看电视,或者两人打来打去,只要不哭,我就不去管他们。我这个人好像没什么原则性,当妈也是。”
今年初,李翊云推出了她的第一部长篇作《漂泊者》,接踵而来的新书宣传活动占去了她许多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出门前,上小学一年级的大儿子用哲人的口吻对妈妈抱怨说,“出名有什么用?你出名就意味着我不能天天见到你。”
大儿子从小就感受到母亲作为一个公众人物的光环。“他一方面可能觉得得意,另一方面也很看不惯。”“我觉得自己就普普通通一个人,但学校老师有时会跟他说,比如听见你妈妈在广播上,看见你妈妈在哪儿,然后把照片给他看。他回来就说,真没意思,今天有十个妈妈和我说在广播上听见你,谁在乎啊?”
小儿子对母亲的成功没有哥哥感到的那么强烈。可有一次,学前班的老师拿了一本李翊云的书,让他给全班做个演讲。小家伙上去说了两句话,这本书叫什么名字,是翊云·李写的,然后就下台了。“小孩子就这样,他才不在乎你怎么有名,他只要天天看见你,要你陪他玩。”
对话李翊云:
(以下“G”代表《优雅GRACE》杂志,“李”代表李翊云)
G:你刚从多伦多回来,是去参加活动吗?
李:对,参加一个类似艺术节文学节的活动,和另外三个作家朗读自己的作品,我们都觉得挺无聊的。我不太喜欢参加这类活动。
G:这是属于你新书的宣传活动之一吗?
李:不是。宣传新书是出版商安排的book tour。以前比较多,近年来出版业不景气,所以很多新书的宣传安排在本地,去外地很花时间和金钱。这次宣传《漂泊者》,我去了美国东部、中西部、西雅图等地。因为要照顾家庭小孩,我觉得出远门很麻烦,但我的经纪人说,我应该高兴,因为他们愿意给我安排那么多城市的book tour。
G:一般book tour包括哪些行程?
李:上电台接受访问,通常是当地或全国性的公共电台(NPR)。白天有媒体采访,晚上去书店签名售书,或做个演讲,和本地作家进行对谈这类。我在纽约时,去的是亚洲协会。
G:你的新书《漂泊者》(The Vagrants)写了多久?
李:初稿写了不到一年,但修改的时间比较长。我的美国编辑和英国编辑都给我不同的意见。在美国,一本书从交稿到出版,中间一般需要一年半时间。
G:你觉得,小时候的成长环境对你后来写作有什么影响吗?
李:影响总是有的。像我们家,从小就不太主张我看小说,但小孩子嘛,爸妈说不要干的事,一定会去干。那个年代文学杂志特别多,我记得7、8岁时,看的就是《收获》《十月》这些大人看的杂志,印象中没看过小孩的书。上中学后,看得更多更杂,有的也看不太懂。我觉得不懂是很好的,什么都弄懂了,就没有好奇心了。另外,我记性很好,把不懂的事情都记下来了,然后自己瞎琢磨,有时候琢磨对,有时候琢磨不对。后来回想,这些对当作家都是很有用的。
G:从生物本科到免疫学硕士,这6、7年科学领域的训练,对你后来从事文学创作有帮助吗?
李:有的,主要是从科学训练里得到的那种务实、敬业的精神。像我教课后,就常批评我的学生,说他们不够敬业。搞科研,每天要在实验室做十个小时以上的实验,写作也是,要当作家,每天不写上3、4个小时,怎么行?再好的作家,也可能写出很差的东西。不管好不好,起码要写出来才知道。光空想没有用。
G:你平时有比较固定规律的时间来写作,还是凭灵感决定写或不写?
李:以前比较规律,因为既要教书又要管小孩,所以都是夜里写,从12点到4点,规定自己每天写4个小时,但这样做对身体不好。现在一般早上有空的时候写一点,我又刚交稿了一个短篇小说集,大概明年夏天出版。目前想缓一缓,毕竟写作是细水长流的事,不给自己太多压力。
G:新的短篇集与上一本《千年敬祈》有什么不同?
李:写第一本书时,我只是在学习怎么写故事,各种各样的写作方法都尝试一下,所以不是非常统一,东一锤西一棒的。这本书,我觉得比上一本更成熟一点,知道自己想写的是什么,对故事和人物的基调更有把握。
G:作品问世后,会不会关心报章媒体的书评?
李:我基本上不看。但现在的出版商都要求作者最好有个个人网站,我需要把一些书评收集在我的网站上,所以偶尔看一两眼。说实在,从书评上学不到东西。无论说好说坏,有时都觉得没有说到点子上。但如果我知道那位书评作者,比如爱尔兰作家科尔姆·托宾在《纽约书评》给《千年敬祈》写的书评,一下子教会了我很多关于写小说的东西,这样的书评,值得一读。
G:美国注重文化多元性,你觉得,作为少数裔作家,在这种环境下是更容易生存立足,还是反而更难?
李:说实在,我不太想这个问题。我知道,他们发表我的作品,肯定会想到这是个中国人写的,或者,他们不用我的作品,因为最近有足够多中国人的作品,要换个别的国家的。出版界肯定有这种考量,但这和我没有关系,也不带给我快乐。我唯一能做的是把小说写好。
G:你的父母读过你的作品吗?
李:他们会问我写了什么,但我就含糊其词,不告诉他们。他们也知道我不愿讲。
G:那你丈夫呢?
李:这本《漂泊者》他没看过,我让他下本书再看。他是个很严苛的读者,会说这儿不好,那儿可以写得更好,我觉得没有帮助,就不让他说。可他又不能违心赞扬我。为了不引起矛盾,我索性不让他看。
G:你现在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教授写作,教学与创作,你个人更喜欢哪一个?
李:我不喜欢教书,只是为了挣两个小孩的学费和生活费。如果专职写作的收入够的话,我肯定就不教书了。我的性格不太爱和人说话,但教书一定要和学生打交道,比较累。
G:创意写作作为一门大学科目,是美国的首创。在中国好像还没听说过。你在爱荷华写作班学习期间,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李:其实,写作是不能教的。但去学写作,有两个目的,一个是结识写作上的朋友,像我一些最好的朋友,都是写作班时的同学,他们会陪伴你一辈子的写作生涯,这种友谊很可贵。我们在一起不聊别的,就讨论书。第二,在写作班学的其实不是写作,而是怎么读书,跟着那些教授会发现自己原来的读书可能并不得法。另外,我也是在念写作班时找到了自己一生的文学偶像──William Trevor,这个很重要。具体写作技巧相对是次要的。
G:从写作班的学生转变成老师,你在教授写作时,主要教给学生的是什么?
李:我会教他们一些写作技巧上的窍门和捷径,但光凭这些不能成为一个好作家。我无法教他们怎么写一定能写出好的作品,但能给他们的习作指出毛病,告诉他们为什么这样写不对。另外,我会和他们分享我认为好的作家,教他们怎么读文学作品。
G:你去年到北京参加书虫文学节,阔别十年后再回中国,对国内巨大的变化会不会感到震惊?
李:我觉得变化主要是客观上和物质上的,像我回北京,路都不认识,对这些都是有心理准备的。因此这种震惊只是表面的。回到家,和邻居一说话,觉得和20年前没有变化。生活的境遇可能变了一些,但人心、人性的演变,是很缓慢的,或者说,在我们有生之年,都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就像读狄更斯几百年前的小说,里面的人物和现在的人没什么区别,只是说的话不一样而已。
(《优雅GRACE》人物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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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喜欢。
Comment by shanshan — September 4, 2009 9:50 pm GMT-0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