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谈色—君子爱人以色
May 7, 2006 on 2:21 am | In 书斋札记 | 2 Comments《君子爱人以色》是李敖祸台五十年庆祝十书的第六册,收录的文章,大概可以分成三部分,一谈中华文化中的色与欲、情与爱,二用色来玩世讽事,令人捧腹,其中最玩世不恭的一则,是引用《笑林广记》中的一篇小故事,有感而发于“办报要如鸡巴”一样“中正”,如此大胆的类比,真是要活活气死那些迂腐的卫道士们,哈哈,三论佛与伪佛教,主要是批判台湾岛上打着佛教招牌招摇撞骗、敛财聚财、宣扬迷信、变身政治和尚等等各种社会现象,揭露披着宗教外衣背后的伪善嘴脸,语言一如既往的犀利,谈论历史上佛教进入中国后的畸形发展,背离原始的教义,变成伪佛教,并引述大量佛教典籍的段落,告诉世人何才谓小乘佛教大乘佛教的真正精神。
读李敖谈论爱情的文章,让我联想到“不乖小王子”开头的一句话:蔡康永虽然不乖,/但也是有纪律的人——/他唯一服从的纪律、称作爱情。在中国的封建文化里,几乎是没有爱情的,有的只是忠孝仁义,无论是女人的贞洁,还是男人的三妻四妾,都是与爱情无关的。经历了两千年无爱的历史,终于开始提倡自由恋爱了,可是有了爱的自由,是不是就一定学会了如何爱呢?也许不然。爱情,是人类情感的本能,可怎么爱才爱得美,却是一个大学问。在“大中华·小爱情”这篇文章里,李敖深入浅出的分析了中国爱情传统里的种种毛病:“有老娘,没有小娘”,不承认女性在爱情里的主体地位;“有情感,没有勇敢”,在道学的笼罩下,有爱而不敢公开爱,造成过度压抑后的人格分裂;在这种否定男女恋爱的社会环境里,其结果是爱情沦落至青楼娼馆,而对男女交往的封杀,导致了同性恋的严重问题(在反对同性恋的这点上,不能同意李敖的观点,但认同李敖提到的中国古时男同志普遍存在的现象,而且由于没有宗教罪恶感的压力,中国人对同性恋的接受度,其实会比西方人更宽大)。
缺少罗曼蒂克的中国爱情史,已经乏善可陈得让我们找不到该如何好好美美去爱一个人的好先例好榜样,而我们的长辈和我们的学校教育,在我们青春期的时候,却仍然把“爱情”当作一个忌讳的话题,非但不给我们爱情的引导,更可恶的还给我们灌输早恋的种种危害,真不知道是哪门子的卫道士学究气。张小娴曾有个比喻,说初恋好比出水痘,越早出越好。当我和一些已经过了早恋危险年龄的朋友聊起这个比方时,很多都赞同之,可是,为什么要让我们等到回头的时候,才去发现,原来爱情应该这样?为什么不让我们在爱情出现的当那,就明白这样的道理呢?一个人,如果连最基本的男欢女爱,都不会爱,又怎么再去爱更多的人爱更大的世界呢?没有爱的世界,即使有再严格的纪律、再良好的秩序,都是冷冰冰的。所以,请我们的教育者们,在教我们如何成为一个成功伟大的人之前,先教我们一些爱的本领和技巧、建设一下我们爱的心理吧。
2 Comm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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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e!张小娴的比喻很有理哎!可惜俺现在知道还是晚了。。。
自己看书极慢,而且现在也看得很少,但是现在可以隔三差五的来看看你的书评,呵呵,真好~~赞! ^-^
Comment by tension — May 7, 2006 8:33 pm GMT-0700 #
谢谢~~~~
Comment by Lilyppbb — May 8, 2006 12:57 pm GMT-0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