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冷就回来(另一结尾版)
June 1, 2006 on 3:35 pm | In 命题做文 | Comments Off on 天冷就回来(另一结尾版)从前对着收音机学唱旧的歌
我问妈妈为什么伤心像快乐
妈妈笑着说她也不懂得
我想出去走一走哦妈妈点点头
天冷你就回来别在风中徘徊
哦妈妈眼里有明白还有一丝无奈
天冷我想回家童年已经不在
昨天的雨点撒下来那滋味叫作爱
呜~别在风中徘徊呜~天冷就回来
第一次听这首歌是和薇在北大东门外的某个小咖啡馆里,那是个无风却有点阴的下午,就像薇当时的心情,谁让她的男朋友对她总是那种忽冷忽热若即若离的态度呢,有时没有把握的事情或者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能勾起人的占有欲和战斗力,生活本来就是一种争夺和占有,不是吗?原始社会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道理,并没有在社会的进化中有所改变,只是争夺和占有的实体有了些许的变化。薇说,她很喜欢陈洁仪的声音,带点哀怨带点叛逆的歌声,很像一个恋爱中的女人欲罢不能的那种心情。我心不在焉的搅拌着面前的那杯咖啡,对于爱情,我虽说不能算是个彻底的绝缘体,但是初恋留给我的伤疤,已经让我不再有勇气去相信爱情。这两年里,我任性的放纵着自己的感情,不断的变换着我身边的男性朋友,却从不向别人承认,谁是我的男朋友,我想,我已经不再需要一个男朋友来给我新的伤疤,一个就够我用一辈子的时间来治疗和愈合它了。
忽然有个男生朝我们的桌子走来,我瞟了一眼,我不认识他,也没想认识他。
“嗨, 森,你也在这?”
“薇,好久不见啊。”
“安,我给你介绍,这是我的高中同学,森,也在北大,艺术系的。”
我用眼角的余光把这个艺术系的男生从头到脚扫描了一遍,他似乎不怎么符合搞艺术的风格,一件白色的衬衣,一条浅蓝的牛仔裤,没有飘逸的长发,没有耳丁,身上也没有那些啰里啰唆丁丁当当的项链啦,手镯拉,眼神里非但没有艺术家常有的叛逆和不屑,反倒流露出几丝的腼腆和羞涩,这么一个干净的男生,居然是搞艺术的,似乎有点不可思议。我觉得他更像是学管理的。
“嗨,你好。”他很有礼貌的和我打了个招呼,“你好。”我也没有怠慢,中国人不就是讲究这种一来一去的礼尚往来吗?不过对于这种入世不深的小男生,我向来没有多余的兴趣。
他和薇随便扯了几句便走了。我看看窗外的天色,有种山雨欲来的架势,于是就和薇说,我们也走吧,好像快下雨了。谁知这雨来的比我们结帐的速度还快,等我们跑下楼的时候,房檐上的雨水已经开始成串成串的往下挂了。薇说她爸说好去学校接她,现在看来回不去,于是就给她爸打电话,让她爸直接来咖啡馆门口接她。这没良心的家伙,有事的时候经常这样,我在心里嘀咕道。“安,我让我爸先把你送回学校吧。”
她还算有点义气,不过我说还是算了吧,要从西门绕个大圈子才能进校园,到宿舍还要兜几个圈,太麻烦了,等等,说不定雨就停了。等了一刻多钟,那雨似乎正下到兴头上,雨势丝毫没有减弱的兆头,薇爸的车倒是已经到了,她又问了我一遍,要不要送我,我说,没事,你先走吧。“那我先走了,Bye。”车子一发动,溅起一大片黑色的水花,谁让这条小巷太脏了呢,薇和她爸的车就这样慢慢消失在了雨幕中。
一个人站在咖啡馆的门口看雨,心头蓦然有一种好久不曾出现的伤感,大脑中居然浮现出和他分手的那个下午,也是个雨天,也是在一个小巷里,他什么都不说,可是什么都写在了脸上和眼里,分手两个字是我说的,但是是他作出的选择,不是吗?说完那两个字,我没有去看他的表情,我想他心里一定有种如释重负的快感,也许是这段感情让他觉得太累了,其实我也累了,分手可能是我们唯一的出路。我背着他往前走去,我知道,这就是我们以后的路,永远朝着两个相反的方向前进,永远不会相遇,地球是圆的,可生活只是一个平面。雨越下越大,打在脸上,有点冷,有点疼,我哭了,任泪水和雨水放肆的从我脸颊流过,这样的场面不是电影里常见的吗?原来生活也是可以这么的戏剧化。这两年当中,有许多个雨天,不知为什么,我竟然在这个雨天想到他,想到这段我唯一认真过的感情。
雨还在下,可我已经没有了等待的耐心,就这么回去吧,不就是淋一场雨,最多再加一场感冒,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怀着某种大义凛然,我走入了密密的雨帘中。冷冰冰的雨点打在脸上,我不禁打了几个寒颤。“安,”身后忽然传来一个男的声音,刚回头,我就看见一把雨伞出现在了我头顶,“你没带伞?这样淋雨可不好,现在才三月份,很容易着凉的。“我擦去睫毛上的雨水才看清,原来是他,刚才在咖啡馆有过一面之缘的森。“我也要回学校,我们一起走吧。”这样的好事,我没有拒绝的理由。“好吧。”
森的雨伞并不大,我明显的感觉到他努力的把雨伞往我这边靠,这样的绅士风度让我心里涌出些感动,也许这个年代淑女和绅士都成了稀有动物的缘故吧。和一个男生并肩走在雨中,虽说于我,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不过那天我似乎是特别的多愁善感,我注意到他身上吉利剃须水的味道,这是我最喜欢的男人的味道,我讨厌那些整天往身上喷古龙水的男人,太俗气了。他很高,比我高出一个头,这是刚才在咖啡馆里我不曾发现的。我抬起头从侧面注视着他的脸,他的眼窝很深,鼻梁很挺,嘴角的轮廓很清晰,有点像雕塑的感觉。也许我是被这张俊俏的脸迷住了,竟然一脚踩入了一个大水坑中,“哎哟,“我一声惨叫,他还是没来得及把我拽住,我这可怜的莱尔斯丹皮鞋,就这样被污水坑糟蹋了。
“没事吧?”他用关切的声音问道。
“没。”嘴里硬撑,心里却是暗暗叫苦,这可是我花整整三天翻译了200页厚厚的资料的薪水买来的新鞋,就这样……,哎,我真是倒霉透顶了。
从东门走回宿舍,20分钟的路,好像就只走了几分钟,我已想不起一路上他都和我说了些什么,只记得他的声音很好听,说话的节奏也不是很快,让人有种很舒服的感觉。送我到楼下说再见的时候,他问了我宿舍的电话,我很大方的告诉了他,我想,可能他爱上我了,哈哈,我总爱这样自作多情,然后在心里暗笑,又是一个傻帽。
回到宿舍,我急急的把淋湿的衣服换下来,擦干了头发,冲了一杯咖啡,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响了,“喂?”
“喂,我是森。“
“是你啊!?”我有些诧异。
“衣服换好了吗?”
“噢,换了。”
“那好,别着凉了。”
“噢,谢谢。”
“明天是周六,你有空吗?我想找你去逛街。“
“逛街?好啊,你明天给我电话吧。”
“好,那就先这样,明天见“
“拜拜。”
挂下电话,我笑得在床上直不起腰来,这个傻帽,真够傻的。
第二天,他如约中午时分给我打了电话,问我去哪里,我说,那就去中友吧。走出一南门,他就打了一辆车,“嘿,这家伙还挺阔,我和薇每次可都是坐地铁去中友的。”在西单下车,他问我,“你还没吃中饭吧?”我说没啊。“那我们先去吃饭吧。”于是我们便来到了中友边上的回转寿司店,这个家伙出手真是够大的。既然是他把我约了出来,买单的时候我就心安理得的看他付了帐。走进中友,路过一楼卖鞋的专柜,他说,你昨天的鞋进水了,还能穿吗?要不买双新的吧。
哇,他真是发烧了,不会还想给我买鞋吧?我说,“没事,还能穿。”
他似乎还不甘心,“你还是看看吧,如果有喜欢的呢。”
我半推半就的答应了他的要求。最后我看中了一双天美意的长统靴,要800多块,我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说,“太贵了,还是算了吧。”谁想他倒是很爽快,很干脆的让服务小姐开了票,付了钱,接着提起那个大购物袋说,我们走吧。
有几秒钟,我愣坐在了试鞋的沙发上,我是怎么了?他是怎么了?他为什么那么慷慨?我为什么就那么轻易接受了他的馈赠?虽然这两年里,我确实有点玩弄感情的嫌疑,但是我从不曾接受过那些男生给我的礼物,因为我不想对他们有任何经济上的亏欠,感情的事,沾上钱,就会变得很难缠。可是今天我是哪里出了问题?一起吃日本菜,一起逛街,还让他给我刷了那双鞋,我开始不认识自己了。
他回过头来,看我还傻坐在那里,“怎么了?累了?”
“噢,没事,”我这才回过神来,“走吧。”
逛完街,回到学校,在宿舍的楼下他把那个购物袋递给我,我把手伸出去,可犹豫了一下,又缩了回来,我问他:“为什么要送这双鞋给我?”
“因为我喜欢你。”
“My God,”我心里咯噔一下,没想到外表腼腆的他竟然有如此直率的真情告白,难道这次,我真的看走眼了?“你以前也是这样追求女生的?”我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
“不是,我不喜欢因为钱才和我在一起的女生,但我知道,你不是。我喜欢给我喜欢的女生买她喜欢的东西。”
一连几个的喜欢,听得我稀里糊涂的,还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他已经把袋子塞到了我手里,“拿着吧。”说完,他竟然,竟然走近我身边,在我脑门上轻轻的吻了一下,然后迅速的说了一声“晚安”便转身走了。我什么都没反应过来,只觉得脸上阵阵的发热,一直延续到耳根,我想,他的脸也不会比我好的哪去吧。
不知道是怎么了,回到宿舍,收拾好一切,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脑海里还是不断回忆着刚才森那个蜻蜓点水之吻。我是怎么了?怎么变得像个怀春的少女?我不是已经对爱情绝缘了吗?这个森到底是个何方神圣?那么阔绰的出手,那么赤裸裸的表白?挡不住好奇的心情,我在深夜两点拨通了薇的手机。听着她在那头迷迷糊糊的声音,我知道我是把她的好梦给吵了。可是,我是那么着急的想知道关于森的一切。当我把今天和森的遭遇对薇描述了一番后,我就不再为吵醒她的好梦感到抱歉了,因为显然薇对我和森的故事有着更大的兴趣。
“你说什么,安?森找你逛街,还说喜欢你,还吻了你?”薇的声音瞬时提高了几个八度。“你小子太走运了,你怎么就那么走运呢?他可是我们高中名副其实的白马王子啊,据说他爸是在香港作珠宝生意的,我们高中好多女生想追他呢,那可是嫁入豪门啊。别看他平时对周围女生都是一副很绅士的态度,其实那些女生他没一个看上眼的。他怎么就看上你了?”
难怪他出手那么大方呢,原来是花他老爸的银子。对森的家世我没什么兴趣,他有钱,和我有什么关系。
“森这人特好,虽说他爸特有钱吧,可他从没在我们面前炫耀过什么,他对人还特细心,特会照顾人,也不花心,你看以前那么多花哨的女孩,他都不动心,总之,这个人好的没法说了,你就从了他吧,保你幸福一辈子啊。”
听着薇在电话那头不断和我列举着森的优点,我感觉她就是一婚姻介绍所的推销员,我说成吧,我再考虑考虑。
“你就别考虑了,错过了这村可就没那店了。”
看她说的都是什么些屁话,我懒得再听下去,便借口困了,挂了电话。
这注定了是一个不眠之夜。对着天花板,努力回忆着白天和森之间发生的一切,想起下车的时候,他把手放在车门上,以免我把头撞了,想起吃饭的时候,他把调好的芥末和酱油放在我面前,想起逛街的时候,他拉着我的手,怕我在拥挤的人群里走丢了,想起刚才在楼下,他吻了我。不知为什么,我开始想念森了,我想再见到他,想再听他的声音,想再和他聊天,想和他在一起。这一夜,我也不知道是怎么睡去的。
第二天起床,我给森打了电话,我说,我想出去走走,他很高兴的答应了我。那天我们从北大走到清华,又从清华走回北大,我们整整走了一天,可我居然一点都不觉得累,晚上我们在海淀的肯德基吃晚饭,他买了鸡翅汉堡薯条,以前我不喜欢吃肯德基的薯条,可从那天起,我开始爱上了那里的薯条和那里番茄酱酸酸甜甜的味道。也是从那天开始,我和森算是开始了真正的恋爱吧。
我们和一般的恋人一样,吃饭,逛街,看电影,一起上自习,唯一的不同是,森经常会送给我一些新奇且价格不菲的玩意,CD 唱机,MP3,小的数码相机,资生堂的护肤品,甚至LV的皮包,我成了宿舍最富有的女孩。有时我会很疑惑的问他,“我不知道,我是喜欢你,还是喜欢你给我买的东西?”对于这个问题,我问过自己很多遍,可是也找不到答案,倒是他,很自信的告诉我,也像是告诉他自己,“你不是个物质女孩。”有些时候,我觉得他比我更了解我自己。
大四那年,我在国际广播电台找到了一个实习的机会,因为每天要坐地铁去上班,于是他就提出让我搬到他家去住。说是他家,其实就是他爸在北京给他留的一套房子,两室一厅,就在西直门旁边,离地铁站很近。我当时也没想什么就答应了他。同居,对于我们这个年代的人来说,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情。
和森住在一起的日子我有一种很强烈的家的感觉,早晨起床,森会把烤好的面包和煮好的咖啡放在餐桌上,有时他赶着去广告公司(那时他在一个广告公司实习,他学的是广告设计),就会在餐桌上留个小条子,写些什么“别忘了吃早饭,我的宝宝”,“果汁在冰箱里“,最后还会画上一只四不像的小熊。晚上下了班回家,一般森都会在家,洗菜,煮饭,洗碗,他一个人揽下了所有的事情。如果碰上哪天他公司太忙不能回家给我做饭,他就会在那个晚上给我打上无数次电话,远程遥控指挥我该做些什么来填饱自己的肚子。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有时我会觉得他很婆婆妈妈啰里啰唆的像我妈,可是不能不对自己坦白,和他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幸福,是一种生活的幸福。
有空闲下来的时间,我们会一起蜷缩在沙发里看电影,把头枕在他虽不是很宽阔的肩膀上,却有种很踏实的感觉。有时看着看着,我的瞌睡虫上来,就这样靠在他身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看见他正有一种专注的眼神看着我,轻轻的说:“我喜欢看你睡觉的样子。”陶醉得我又继续甜甜的睡了过去。
这一年过的似乎很快,转眼到了毕业,国际广播电台因为我实习期的出色表现就录用了我。我以为森也会继续留在那家广告公司,可是我错了。森告诉我,他要去香港了,去跟着他爸爸学习怎么打理家里的那份珠宝生意。他说,虽然搞广告设计是他的兴趣,但是他是家里的独子,他又怎么能忍心看着他爸爸一生的心血最后没有人来接手呢。
这是他第一次和我提起关于他家里的一些事情,我理解他的苦衷,我沉默了。除了沉默,我不知道还能对他的选择说些什么。森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去香港,我拒绝了。我喜欢现在的这份工作,喜欢北京的生活,喜欢这里的朋友,去了香港,我的生活里将只剩下了森,我不敢想象这种生活。他没有再和我提让我去香港的事情,那个六月,仿佛过得特别闷。
终于到了去机场送森的那一天,临进闸之前,他先给了我一个他好朋友的电话,让我有什么难事,就找他朋友帮忙。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戒指盒,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他,我窘迫的不知该如何作答,我甚至不知道他走了,这段感情会何去何从,面对这样的求婚,我实在是手足无措。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搪塞的理由,“我好像还没有准备好……”我支支吾吾道。
“没关系,你先把它收下,等你准备好的时候再决定是接受它还是还给我。”他把戒指盒放在我的手掌心,又对我叮嘱了一番,“我该进去了,圣诞节我找时间回来看你,记得要好好照顾自己,好好吃饭,知道吗?”我机械的点点头,看着他越走越远,大脑却是一片空白。
回家的路上,我给薇打电话,约她来我家,我还是住在森西直门的那套房子里。“安,你简直活得像个童话里的公主,森向你求婚,你看这个钻戒,准有一克拉重,你还准备什么,快去香港把自己嫁了吧。”薇一边玩弄着那个一克拉的钻戒,一边兴奋的劝说着我快答应森的求婚,我真不知道,森是不是把她买通了,让她在这里做说客呢。老实说,那个钻石真得很耀眼,闪得我都睁不开眼,就像这段爱情,太闪了,闪得我已经迷失了方向。走的时候,薇总算很认真地和我说了一句话,“安,你是我遇见的最幸福的女人,虽然我不知道你在犹豫什么,但是相信我,嫁给森一定是一个让你幸福一辈子的选择,不要让这个幸福等得太久。”
那一夜我一直在思考薇的那句话,可是想了一夜,还是没有任何的结果,也许我还没有真正理解幸福吧,我只喜欢现在的生活。接下来的日子我变得很忙碌,赶稿子,作节目,经常在办公室一干就干到晚上九十点,甚至半夜,不过那时我已经不再担心赶不上末班地铁回不了家,因为大四那年,森教会了我开车,临走前还把他那辆丰田车给了我,“以后你还是开车上班吧,晚上太晚回来一个人坐地铁不安全。”他就是考虑得那么周到,我甚至觉得,在教我开车的时候,他已经开始为他去香港之后我一个人在北京的生活做准备了。那个秋天,工作填满了我所有的时间,什么钻戒,什么求婚,我几乎都忘记了。平时和森发发Email,打电话聊天,他也不提。我们的恋爱还在继续。
也许注定了我一个人过不了平静的生活。某天下午我约了一个采访对象在中粮的星巴克咖啡见面。等待的时间里,我偶尔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桌上那台笔记本电脑就不见了踪影。我急得六神无主,这可是我吃饭的家伙,怎么能就这么丢了。我问店里的服务员,他们只是摇摇头,说没看见。我也没辙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再买一个吧。可是我对电脑一窍不通,除了会聊天,会上网,会用word写稿,其他就没什么会的了。要买电脑,起码得找个懂行的人陪我吧。可惜我的那些朋友,都是学文的,和我半斤八两吧,只会用电脑,却不懂电脑。哎,如今这个乱七八糟的社会,谁又能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呢。混乱中,我忽然想起了一个名字,宇,就是森临走前告诉我的他那个朋友,好像是学计算机的,我可以找他帮我买电脑。我找出森在机场给我的那张字条,拨了上面的电话。
宇是个典型的北京男生,他很爽快地答应周末陪我去买电脑。周六中午在海龙门口见到他的时候,我有些吃惊,没想到他是一个长得比我还白净的男生。在海龙转了一个下午,我看中了一个sony的紫色笔记本,付了钱,拿了货,宇问我,你知道怎么分区,怎么装软件吗?我还没开口说什么,我的一脸茫然就已经告诉了他,我是个电脑白痴。“那好吧,我们现在去你家装吧。你家有office的盘吗?”
“我也不知道,不过森走的时候给了我好些光盘,说什么如果哪个程序出了问题可以重装,不过我从来没用过,也不知道怎么用,你去看看吧。”
“行,没有盘,也可以从网上下载。”
那个晚上宇在我家帮我倒弄那个电脑,一直忙到11点,我们甚至都忘了还没有吃晚饭。
“我煮点面条吧。”我不好意思地问他。
“好啊。”他倒是什么都不挑。不过看见我拿出来的速食面,他就抗议了。“你怎么能吃速食面呢?这东西特别不健康啊。”说着他就走过来问我还有没有其他面条,我说有,不过我不会煮。
“那我煮吧,冰箱里有菜吧?”
“有。”这时我已经回到了沙发的位置,看着宇在厨房忙着忙那的身影,我仿佛感到是森又回来了。
“来,吃面吧。”宇的声音把我从似梦的状态中唤了回来。
“你经常吃速食面吗?”
“没,我一般都在电台吃,有时叫楼下的外卖。”
“速食面不健康,都是防腐剂,尽量少吃。”
“噢。”我像个小孩似的点点头。
吃面的时候,宇还和我说了他和森很多的事情,原来他们小时候住在一个大院里,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宇的爸爸也在香港做生意,可宇不愿去香港,于是就在中关村一间电脑公司里上班。就这样,我算交了一个新朋友,因为森,我认识了宇。
也许是处女座特有的敏感,那一夜,送走了宇,我就有一种预感,我和他之间会发生些什么。
那年的冬天,北京特别冷,下了好几场雪,我也觉得特别冷,不知道是因为雪,还是因为寂寞。森打电话来说,他已经订了来北京的机票,下个周末到。我看看日历,还有10天。我以为这十天会很快的过去,却没想到等待的时间是难熬的。那段时间,我甚至对工作都失去了兴趣,每天草草的干完活就想回家,回到家,又不知该干些什么。于是我给宇打电话,多数时候他都会在家,聊着聊着,听说我还没吃东西,他不是带点菜来我家做饭,就是买了外卖来,有时我们也会去外面吃。他喜欢摇滚,这似乎很不符合他那白净秀气的外表。他经常会带些摇滚的唱片来我家,我们一起听,听着听着,我也喜欢上了摇滚,喜欢上了Nirvana。我告诉他,森下周末来北京,他很高兴,说我们可以一起去喝酒。我笑着说好,却笑得很勉强。
一天一天的接近森来北京的日子,我和宇之间却一天一天变得不自然,似乎有一种东西生生的挡在我们中间,谁都不敢去触碰他,而心里我们都明白,那就是森。森到北京的前一天晚上,我和宇去了三里屯的一个酒吧,不知道是谁约的谁,也许我们两个都需要一点刺激去坦白的面对自己,酒精是最好的选择。宇送我回家的路上,我靠着他,似乎是醉了,可是心里却是那么的清楚,我已经想这么靠着他很久很久了,是醉酒给了我机会。我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不是吗?我享受着森给我的宠爱,又在这里和他的朋友鬼混,忽然之间,我觉得自己是那样的丑陋和不堪,我究竟是个怎么样的女人?
第二天,我睡过了点,没有去机场接森,事实上,是森的门铃声吵醒了我。看到我一脸憔悴的躺在床上,森心疼地问我,“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你喝酒了?是不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告诉我,好吗?”
他一连串的关心和问候,让我没有勇气去坦白我昨晚的出轨。森在北京住了一个星期,我们像往常一样出去吃饭,出去玩,去看话剧,像往常一样,和他在家里烛光晚餐,一切就像回到了从前,仿佛宇从来没有出现过,我们也没有三个人一起去喝酒。和森在一起的生活是舒适的温馨的,是一种家的感觉,我离不开这种感觉,虽然有时我会觉得它很平淡,七天的时间很短,森不得不回去了,他说,公司有太多的事情等着他回去做决定,他爸已经把公司大部分的事情都交给他处理了。我点点头,我理解。临走前,他用一种很抱歉的语气对我说:“对不起,公司的事情太忙,我都没有时间回来好好照顾你,你能原谅我吗?”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说,直到几天后宇给我打了个电话。
“喂,是安吗?”
“是你,宇。”我提不起什么精神来,森走了,可这不等于我可以继续放纵对宇的感情。
“你和森还好吧?”
“挺好的,不过他今天回香港了。”
“噢,这样。好好珍惜森,他是个好人。”
“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安,对不起,我把我们的事情告诉森了。”
“什么???”我叫起来,“你有什么权力告诉森?你告诉他什么了?我和你怎么了?”我心虚了,可我还是装出一副很理直气壮的样子。
“没什么,我只是告诉他,我喜欢上了你,我对不起我们的友谊。还有那天我们喝酒的事情……可是森什么也没说,他只是自责太忽略你了。”
我明白了,森其实什么都知道,我也明白了,为什么他临走时会这么和我说。
“安,森真得很爱你,珍惜这份感情吧,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这么幸福,拥有这样一份感情的。”
从那以后,宇就真得从我生活中消失了。刚开始,我还是经常给他打电话,找着各种借口约他出来,仿佛对这段出轨的感情有着些许的不甘心。起初是委婉的拒绝,后来,我再打去的时候,那头告诉我这个手机号已经不存在了。宇换了手机,可是没有告诉我,我知道,他是故意的。也许他是该恨我的,因为我是个破坏者,破坏了他和森多年的友谊。我究竟是个怎样的女人?我都开始讨厌自己了。
宇刚刚消失的那段日子,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空荡荡了。我像个没有灵魂的身体游走在这个城市,我不知道,森和宇,我究竟爱谁。我只知道,我离不开森,离不开那种和他在一起的家的感觉,可是我又不甘心只生活在这种家的感觉里,我需要刺激,快乐的刺激。
慢慢的,我又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照常上班,下班,周末和朋友逛街,吃饭,和森发发email,或者打电话聊天,生活又回到最初。有天忽然兴起,把森给我的那枚戒指拿出来细看了半天,天哪,钻石可以那么耀眼,可是生活呢?耀眼的钻石竟然象征永恒的爱情,这不是很可笑吗?耀眼的东西怎么会永恒?只有最后归于平淡的东西才能永恒,不是吗?就像婚姻。
一天下午,我实在无聊得发慌,就约薇去北大旁边的那个咖啡馆,也就是我第一次见到森的那个地方。结果这家伙居然临时放我鸽子,说要陪她男朋友逛街,说她有异性没人性,真是一点没错。一个人坐在咖啡馆里,这里的老板似乎很喜欢陈洁仪,那天又是在放她的歌。
渐渐对着收音机学唱新的歌
我问朋友为什么做梦也快乐
朋友笑说他从不相信梦
我想出去走一走哦朋友点点头
天冷你就回来别在风中徘徊
朋友的眼里有明白还有一份期待
天冷我想回家年少已经不在
今天的雨点撒下来那滋味就是爱
又听到那首歌,忽然觉得它很好听,我问老板,这是什么歌,老板告诉我叫天冷就回来,我问,你能再放一遍给我听吗?“好啊。这是我几年前特别喜欢的一首歌。”老板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朝我会意地笑了笑。
“天冷你就回来别在风中徘徊”,唱机里不断重复着这样的呼唤,冥冥中我竟然像是听到了森的声音,“天冷你就回来别在风中徘徊”,想起那个下午,他从后面跑上来,关切地说,“这样淋雨会生病的。”想起在机场,他说:“对不起,我没有时间好好照顾你。”想起某个深夜,他在耳边轻声说,“我想照顾你一辈子。”想起,想起那枚钻戒,想起半年前的那次求婚,想起薇和宇的话,“你是幸福的。”幸福,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家,就是家的感觉。那一刻,我终于领悟了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有个家,有个人在等你回家。我该回家了,我拨了森的手机,“森,我想家了。”
“好,我明天去接你。”
幸福是涓涓长流的细水,而快乐是稍纵即逝的流星。我对自己说,如果上天只给我一个选择,我要的,是幸福。
半年后,安和森在香港注册结婚。婚宴那天,最兴奋的要数安的好姐妹薇,当初可是她最早牵起了安和森的这条红线,也是薇这个月下红娘牵下的唯一一条没有断的红线。酒席上,大家都喝了很多,都有些醉,醉在这段郎才女貌的爱情里,除了安。没有人,知道安和森之间曾出现过一个宇,没有人,知道这条红线上曾有一个解不开的结。准备喜帖的时候,森没有提起宇,虽然安偷偷藏了一张给宇的帖子,却不知道该寄去哪里。
又过了一年,森的珠宝公司在上海开了两家分店,成立初期,森在香港内地之间飞来飞去,很是辛苦。于是安辞掉了在补习班教普通话的工作,开始学着帮森打理香港这边的业务。慢慢的,森逗留在上海的时间越来越长,甚至连续几个月都不回香港这边。公司的人有了一些传闻,可是安没有理会,也没有去向森求证什么。
有一夜,安在办公室加班到很晚,窗外的维多利亚港闪烁着点点的灯火,有些迷离。安忽然很想念在上海的森,拿起桌上的电话拨通了森的手机,一段久违了的旋律,一个熟悉的女声,在安的耳边轻唱起来,
现在对着收音机听自己唱的歌
我的他问为什么幸福不快乐
我微笑着说我也不懂得
他想出去走一走我对他点点头
天冷你就回来别在风中徘徊
我猜我眼里有明白还有一丝无奈
天冷他没回家我仍然在等待
明天的雨点撒下来那滋味就是爱
呜~别在风中徘徊呜~天冷就回来
她不知道,森是什么时候换了这个新的彩铃;她也不知道,原来这首歌还有第三段,因为她从来没有完整的听过,而森,也从来没有告诉过她。
那一夜,安给森的手机拨了无数通的电话,是为了找到森,还是为了一次一次聆听这段吟唱,她也不确定。唯一确定的,是整晚,森都没有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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