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痛与暗疾——现代文人的另一种解读

August 24, 2006 on 1:35 am | In 书斋札记 | No Comments

有人说,这是本有趣的书,里面提到的人,鲁迅、胡适、周作人、沈从文、萧乾……就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已足够成了该书的引力,可惜,读后并没有太多震耳欲匮的感觉。概括的说,书里收录的二十几篇文章,作者从不同的阅读中,撷取相关的内容,将之整合分析,呈现给读者中国现代文人里一些赫赫有名之家不太为人知、或不为人注意到的隐暗的一面,可是涉及人与人之间恩怨的成分居多,这大概是我比较不感冒的一个地方吧。所谓“文人相轻”,文人之间一些因为观点立场不同或者公私恩怨一起上而导致的你来我往的笔仗口水战,其实是很没意思的事情,又不像娱乐圈,还有茶余饭后的八卦娱乐之趣味,文人之间一开战,多是摆出一幅“我是真理我是正义”的道貌岸然的姿态,说不好听,实属于吃饱了撑的。

此外,作者的批评揭短又缺乏一点犀利的豪气,迂来回去,反而有了一种酸馊味,如序中的最后一句:“与其说笔者在诊断他人的‘隐痛’,不如说笔者在探寻自身的‘暗疾’”,如果是该揭的短该批的痛,揭的有理批的有据,又何来这画蛇添足的探寻自身的“暗疾”呢?是自谦,是自省,还是对自己的文章没有信心,怕得罪人怕树敌呢?在这点上,非常非常钦佩李敖想骂就骂的率直和豪情,在李敖的文章里,几乎把台湾的知识分子骂了个遍,言辞之尖锐犀利,可说是把对方骂得狗血淋头,但是广泛的搜料和引证,并不是无凭无据信口开河的乱攻击,让人信服,令人佩服。可惜《隐痛与暗疾》的作者在这方面就差了点,比如在孙犁《芸斋书简》读后一文中,作者批评孙犁晚年时在对他人的文学创作指导上固守大团圆结局的平庸,可是绕来拐去,讲到老人家的感伤怀旧,最后还来个“我们做晚辈的,……,更不必举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牌子和长者争个脸红脖子粗。……只要我们自己的言行不受这些情绪化言论影响,也就够了”的尊老宽厚的结论,可谓迂得可笑,不过是创作上两种观点不同,即使和老人家的怀旧感伤情结有关,把自己的理表述清楚明白,已经足够,似无必要扯到晚辈长者这等调调上。可能是我欣赏不来这种迂回的作文方法,虽然在人文学科的领域,对和错并不像理工类来得那么泾渭分明,在赞成和反对的立场上,主观的色彩更浓些,可是只要喜有喜的道理,恶有恶的依据,都无可厚非,干吗非要做个中庸之徒活在稀泥堆里呢?

书中有些文章的视角颇新,令人眼前一亮,像第一篇讲“孝”的短文,作者引述了两个论子女尽孝的截然不同的论点,一,从传统的儒家文化出发,父母含辛茹苦养育子女,子女成人之后,自然有回报父母的尽孝的义务,二,以胡适看来,父母未经子女同意,把一个生命带到这个世界,当然有养育他的责任和义务,既是义务而非恩情,将来也无意以此来要求子女非尽孝不可。胡适的观点很独特,虽然会遭到很多人的不满反对,但是仔细想想,也是不无道理。作为父母,从决定孕育生命的那刻起,也就承担起了养育的重任,老来子女尽孝,从情字上说,是应该,但从理字上讲,不一定是必须。当然这情理之间,还有很多可争议的空间,该文的可贵,在于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思考“孝道”问题的角度。

书里还有些文章,是不敢苟同的。像批评周作人在作文中为自己当汉奸开脱的《“一说便俗”》一文,作者引用的多是周作人议论他事他人他理的文章段落,然后从中体会出说,周作人作这些文章是为了排遣心中的压力,为自己当汉奸做隐形的辩解。这种推测,虽不是无端,但有些无聊。我比较认同以文论文的文学批评,从作家笔下脱胎的作品,已是独立的个体,在阅读时,没有必要把作的人扯进去,如果是书信日记或自传之类,还可以理解,但是像《中国的思想问题》这类完全不涉及作者本人的文章,可以去分析批评文章里观点的偏颇,论证上的疏漏,但是要说以此为论据,证明作者作此文的目的之一是为自身行为的辩解,这有点过度诠释了。

另有一篇《三个女人一出戏》里,作者把胡适的原配原谅丈夫的出轨、却对丈夫的婚外恋女友打击报复的举动归咎于旧时代的女人喝了男权文化的迷魂汤、斥为欺软怕硬的阿Q精神,甚至发出“一个人如此,一个民族也如此”的文化批判,我不知道作者如果读了日本女作家渡边容子《别告诉左手》里那段关于女人男人对外遇不同处理的描写,会不会有不同的看法。即使在妇女解放“很彻底”的今日中国,又有多少女人能够在男人有外遇的时候,冷静的把矛头指向罪魁祸首,而宽容的对待和自己同类的第三者?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女人在爱情上的盲目和迁怒,也许更多的是一种人性的弱点,如果要联系到压抑女性的男权文化,不只是中国旧传统的弊病,也和整个人类几千年以男权为主导的社会文化相关,而还要扯上什么阿Q精神,就有点太远了,由此还来一句“一个民族也如此”的牢骚,这种批评似乎太过轻率了些。

还有一件作者不止在一篇文章里提到的围绕鲁迅的抄袭事件,让我也是一头雾水。事情的大概是,有说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有抄袭日本盐谷温《支那文学概论讲话》之嫌,事发当时,鲁迅已写文反驳,而如今有人旧事重提,作者继驳之。可是在反驳中,作者只是引用了鲁迅本人的回击和所谓胡适对这起笔仗“一锤定音”的判决,还有一些证明当初散播这一说法的人是道听途说的以外,个人觉得,有些缺乏说服力。虽然这是一件几十年前的陈事,可是对于当下的一般读者来说,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也许读过,可那位日本先生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读过的人极可能寥寥,我是两本都没读过。要驳倒对方,把鲁迅的文章和盐谷温的(已有中译)摘取相关的原文,做一个比较,就可清楚是抄袭还是参考,读者自有评断。可是作者没有做这个功课,只是引用他人之言,来支持鲁迅没有抄袭只是参考,对眼下的读者来说,还是一笔公说公理婆说婆理的糊涂帐。

而且,作者在驳斥对方用当代学术规范来要求非当代的鲁迅是强人所难时,做出这样的延伸质问,“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鲁迅既非博士,又未在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那他的教授职称从何而来?莫非是暗箱操作的结果?” 真是扑面一股捋起袖子跃跃欲掐架的悍气。不以学历而以资历评定教授,本是中国学术界和教育界的诟病,没有规范的学术职称评定标准,没有Ph.D的学位,却挂着Prof.的头衔,这样的中国特色,好意思拿出来作反驳的论据,还振振有词。对于中国早期的学者,因为处于从科举到现代化高等教育的转型期,一些事务来不及规范,情有可原,我们不应该也没必要去质疑鲁迅等人的教授不教授职称,但是作者作此文,是在强调与国际接轨的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作者认为,“关于学术规范和标准,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域会有不尽相同的要求”,这个说辞太难让人认同,学术的规范无国界之分,但有国界之别,别在规范还是不够规范,中国的学术缺乏规范,有时代的原因,但要说什么学术规范也要因时因地的制宜,而不去正视自身不够规范的落后,这是认识不清,还是强词夺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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